证券代码:688663 证券简称:新风光 公告编号:2025-015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4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96 名、注册会计师 2,498 名、从业人员
总数 10,021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743 名。
2023 年,立信业务收入(经审计)50.01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5.16 亿
元,证券业务收入 17.65 亿元。
2024 年度立信为 693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主要行业:制造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建
筑业、采矿业、房地产业及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审计收费总额8.54 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44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4 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66 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
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仲 被诉(被仲诉讼(仲裁)诉讼(仲裁)
裁)人 裁)人 事件 金额 诉讼(仲裁)结果
部分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
纠纷为由对金亚科技、立信提起
金亚科技、 尚余5500 民事诉讼。根据有权人民法院作
投资者 周旭辉、立2014年报 万元 出的生效判决,金亚科技对投资
信 者损失的 12.29%部分承担赔偿
责任,立信承担连带责任。立信
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
额,目前生效判决均已履行。
部分投资者以保千里2015年年度
报告,2016年半年度报告、年度
保千里、东2015 年 重 报告,2017年半年度报告以及临
投资者 北证券、银组、2015 年1,096万元 时公告存在证券虚假陈述为由对
信评估、立报 、 2016 保千里、立信、银信评估、东北
信等 年报 证券提起民事诉讼。立信未受到
行政处罚,但有权人民法院判令
立信对保千里在 2016年 12 月30
日至 2017年 12 月29 日期间因虚
假陈述行为对保千里所负债务的
15%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目前
胜诉投资者对立信申请执行,法
院受理后从立信账户中扣划执行
款项。立信账户中资金足以支付
投资者的执行款项,并且立信购
买了足额的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
任保险,足以有效化解执业诉讼
风险,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均能有
效执行。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5 次、监督管理措施
43 次、自律监管措施 4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涉及从业人员 131 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注册会计 开 始 从 事 上 开始在立 开始为本公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项目 姓名 师执业时 市 公 司 审 计 信执业时 司提供审计 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间 时间 间 服务时间 情况
签字注册会计师 近三年签署2家上市
(项目合伙人) 郭金明 2007年 2007年 2024年 2024年 公司审计报告
近三年签署2家上市
签字注册会计师 巫海岚 2024年 2023年 2024年 2024年 公司审计报告
近三年签署10家、复
质量控制复核人 葛 勤 1996年 1996年 1996年 2024年 核4家上市公司审计
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 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立信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 《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系根据本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
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结合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 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
素定价。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70.00 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
用 20.00 万元(含税),合计人民币 90.00 万元(含税)。2025 年度的审计收费将
结合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的因素参考拟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选聘公司2025年度
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过程中,对立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并对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予以认可,认为其具备继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条件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将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在2024年度的审计工作中,能遵循诚信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较好的完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等工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的业务能力。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相关规定,公司履行了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程序,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负责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