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58 证券简称:悦康药业 公告编号:2026-011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悦康药业”)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了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的金额及到账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11 月 6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悦康药
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929
号文),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9,000 万股,
每股发行价为 24.36 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19,24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17,488.45 万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01,751.55 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12 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0]230Z0290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 募集资金使用及本报告期末结余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2021 年,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21,320.49 万元;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75,664.99 万元(其中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 15,200.00 万元、投资建设“小核酸药物小试及中试平台”5,618.77 万元);(2)2022 年,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24,403.34 万元(其中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小核酸药物小试及中试平台”9,989.80 万元);
(3)2023 年,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31,794.62 万元(其中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5,300.00 万元、投资建设“小核酸药物小试及中试平台”1,711.12万元);(4)2024 年,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6,927.48 万元(其中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小核酸药物小试及中试平台”121.60 万元);(5)2025 年,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10,729.75 万元。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70,840.67 万元(含累计已
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 15,200.00 万元、投资建设“小核酸药物小试及中试平台”17,441.29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5,300.00 万元),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
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5,502.57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 2025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合计为 36,411.59 万元,差异 1.86 万元系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专户销户时将余额转至公司非募集资金账户。
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发行名称 2020 年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0 年 12 月 18 日
本次报告期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一、募集资金总额 219,240.00
其中:超募资金金额 51,251.55
减:直接支付发行费用 17,488.45
二、募集资金净额 201,751.55
减: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160,110.91
本年度使用金额 10,729.75
暂时补流金额 -
现金管理金额 -
银行手续费支出及汇兑损益 2.25
其他-具体说明 -
加:
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5,504.82
其他-具体说明(1.86 万元系补充流动资
金项目专户销户时将余额转至公司非募 -1.86
集资金账户)
三、报告期期末募集资金余额 36,411.59
注:如存在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二)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2020 年 12 月 23 日,本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专户存储
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
2022 年 3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募集资金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经办行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亦庄支行)开立新的募集资金专户,用于超募资金的存放及使用。公司已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经办行为广发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亦 庄 支 行 ) 开 立 新 的 募 集 资 金 专 户 ( 账 号 :
9550880043541600715),将原存放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隆庆街支行(账号:0200098019100013192)的超募资金及其利息存入上述新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新
募集资金账户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中
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隆庆街支行 0200098019100013192 账户已完成销户。
2024 年 8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开立三个新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分别用以管理募投项目“智能编码系统建设项目”、“固体制剂和小容量水针制剂高端生产线建设项目”及“营销中心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公司已将原
广 发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分 行 的 募 集 资 金 专 项 账 户 ( 账 号 :
9550880043541600445)、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粮广场支行的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账号:8110701014002006380)、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 支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03004343467)中的募集资金本息余额,分别 转入新设立的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各项目对应的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 技术开发区支行签署新募集资金账户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上述三个原有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均已完成销户。
以上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 不存在问题。
(三)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发行名称 2020 年首次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0 年 12 月 18 日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报告期末余额 账户状态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321130100100641334 1,290.99 使用中
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321130100100426883 12,576.32 使用中
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321130100100641578 4,327.30 使用中
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0200098019100013866 使用中
司北京隆庆街支行 1,916.16
悦康药业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集团股份 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321130100100641451 11,631.92 使用中
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北京隆庆街支行 0200098019100013192 0.00 已注销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15058888886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