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QQ:86259698

688658 科创 悦康药业


首页 公告 悦康药业: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级筛选:

悦康药业: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15


证券代码:688658        证券简称:悦康药业        公告编号:2025-004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
议于 2025年 3月 14日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 9名,实际参会董事 9名,本
次会议由董事长于伟仕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 票。

  该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


  董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在 2024 年度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等制度要求,切实履行董事会职能,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其工作报告内容能够真实反映董事会在 2024 年度的工作情况。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各位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股东大会上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本议案涉及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独立董事陈可冀、程华、王波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票 6 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总经理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各项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董事会赋予的总经理职责,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促进公司规范化运作,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审计委员会 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4 年度,公司审计委员会能够充分发挥审查、监督作用,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诚信勤勉、恪尽职守,发挥所长、积极履职,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了保障。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 票。

  该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等和公司制度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编制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经董事会审议,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切实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 2024 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履行了监督职责。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 票。

  该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的议案》
  公司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能够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表现出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 票。

  该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以及执行不存在重要缺陷或重大缺陷,公司内部控制有效。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 票。

  该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05)。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的要求。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自有资金安全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亿元(含 10.00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是综合考虑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而做出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资产信用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本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服务过程中,能够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公司续聘其为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 票。

  该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是结合公司盈利情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做出的审慎决策,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全体委员已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成果,制定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使其更加勤勉尽责,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关联董事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