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48 证券简称:中邮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0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及修订和新增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二
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的议案》《关于修订及新增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本次章程修订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和监事,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章程》之前,现任监事会及监事将继续依法履行职责。
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主要内容对照表》。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章程变更涉及的工商登记备案等相关具体事宜,最终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二、关于修订及新增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规范运作水平,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修订及新增了部分治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制度名称 修订或者新增 是否提交股
情况 东会审议
1 股东会议事规则 修订 是
2 董事会议事规则 修订 是
3 总经理工作细则 修订 否
4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修订 是
5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修订 否
6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修订 否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 修订
7 动管理制度 否
8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修订 否
9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修订 否
10 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修订 否
11 内部控制管理办法 修订 否
12 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 修订 否
13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修订 是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 修订 是
14 司资金管理制度
15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新增 否
16 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新增 是
上述制度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部分制度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及部分制度全文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九日
附件: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主要内容对照表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中邮科技股份 第一条 为维护中邮科技股份有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 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
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 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1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称“《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
《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 程》(以下简称“《党章》”)及中
章》”)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 “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 (以下简称“上交所”)有关规定及
所”)有关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 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制订本章程。
第五条 公司住所:上海市普陀 第五条 公司住所:上海市普陀
2 区中山北路 3185 号。 区 中 山 北 路 3185 号 , 邮 政 编 码
200062。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
表人。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
3 代表人。 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
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
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
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
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
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
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
4 新增条款,序号顺延 人。
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
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
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
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
表人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
5 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 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
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 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
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 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
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 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
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
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 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
6 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 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
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 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
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 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 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高级
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 管理人员。
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
7 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 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以及董事会 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以及董事会聘
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根据《党章》规定, 第十三条 根据《党章》规定,
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 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
党的活动。党委发挥领导核心和政 的活动。党委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
8 治核心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促 心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
落实。公司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 公司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足够数
备足够数量的党务工作人员,保障 量的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
党组织的工作经费,为党组织的活 作经费,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
动提供必要条件。 件。
第十三条 公司职工依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组织工会,开
9 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修改及顺序调整
公司应当为本公司工会提供必要的
活动条件。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坚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运 持以科技创新为引领,以诚信合规为
用现代科学技术和现代公司管理理 基石,以协同增效为路径,以担当奉
10 念,依法独立开展生产经营,发展 献为己任,致力于成为全球领先的智
地方经济,提高经济效益和保护股 能物流科技公司,持续为股东创造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