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逸飞激光 股票代码:688646
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Wuhan Yifi Laser Corporation Limited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 999 号武汉未来科技城龙山创新
园一期 C1 栋 1101 室(自贸区武汉片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 8 号)
二零二三年七月二十七日
特别提示
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逸飞激光”、“本公司”或“发行
人”、“公司”)股票将于 2023 年 7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本
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以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 公 司 提 醒 广 大 投 资 者 认 真 阅 读 刊 载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
二、新股上市初期投资风险特别提示
本公司股票将于 2023 年 7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本公司提
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公司就相关风险特别提示如下:(一)涨跌幅限制放宽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3 年修订),科创板股票交易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限制比例为 20%。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 5个交易日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科创板股票存在股价波动幅度较剧烈的风险。(二)流通股数较少
上市初期,因原始股股东的股份锁定期为 12 个月至 36 个月,保荐人跟投股
份锁定期为 24 个月,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及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获配股票
锁定期为12个月,网下限售股锁定期为6个月,有限售条件股份数合计7,727.3278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数的 81.20%,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票数量为 1,788.9330 万股,
占发行后总股数的 18.80%。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数量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的
风险。
(三)市盈率高于同行业水平的风险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2017)分类标准,发行人所在
行业为 C35 专用设备制造业,截止 2023 年 7 月 14 日(T-3 日),中证指数有限
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30.80 倍。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相近的可比上市公司市盈率水平具体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2022 年扣非前 2022 年扣非后 T-3 日股票收 对应的静态市盈 对应的静态市盈
EPS(元/股) EPS(元/股) 盘价(元/股) 率(扣非前) 率(扣非后)
300450.SZ 先导智能 1.4798 1.4404 35.98 24.31 24.98
688518.SH 联赢激光 0.7914 0.7113 26.57 33.57 37.35
688155.SH 先惠技术 -1.2316 -1.5436 51.02 - -
688559.SH 海目星 1.8857 1.4507 48.07 25.49 33.14
688499.SH 利元亨 2.3419 2.0959 58.89 25.15 28.10
均值 - - - 27.13 30.89
数据来源:同花顺 iFind,数据截至 2023 年7 月 14 日(T-3 日)
注1:2022 年扣非前/后EPS 计算口径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2022 年归属于母公
司净利润/2023 年7 月14 日(T-3 日)总股本;
注2:市盈率计算可能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
注3:《招股意向书》披露的可比公司中,先惠技术 2022 年净利润为负值,因此未纳
入可比公司均值计算之中。
本次发行价格为 46.80 元/股,公司本次发行对应的市盈率情况如下:
1、35.57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49.05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47.43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65.40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本次发行价格 46.80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2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
的摊薄后市盈率为 65.40 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发行人所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 2022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静态市盈率平均水平,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四)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
科创板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会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资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得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券卖出或买券还券可能会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三、特别风险提示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同。下文“报告期”是指 2020 年、2021 年及 2022 年。
(一)发行人与同行业主要厂商相比,在经营规模、市场占有率、产品类型等方面存在较大差距,公司业绩受下游锂电行业发展情况影响较大,市场竞争激烈,公司存在产品未能匹配下游锂电产品的发展而同步技术创新的风险
1、发行人与同行业主要厂商相比,在经营规模、市场占有率、产品类型等方面存在较大差距
同行业主要厂商中,行业龙头先导智能产品线较广,产品类型涵盖电芯制造前段(极片制作)、中段(电芯装配)、后段(电芯激活检测)和模组/PACK 等锂电池制造的全工序设备,2021 年锂电池设备营业收入为 69.56 亿元,根据高工
锂电 2021 年锂电设备市场容量 588 亿元测算,其市场占有率约为 11.83%。
除先导智能外,同行业其他厂商产品类型未涵盖锂电池全工序设备,一般根据自身技术特点专注于某一段或某几段工序设备。利元亨、联赢激光、海目星和先惠技术为同行业锂电设备主要厂商,其产品类型与发行人有重合。其中利元亨除中段设备中的组装焊接和模组/PACK 外,还涉及中段设备中的卷绕机和叠片机以及后段设备中的化容分成和检测;联赢激光与发行人产品类型所处工序一致,均为中段(电芯装配)设备中的组装焊接与模组/PACK;海目星产品类型中除中段(电芯装配)设备中的组装焊接外,还涉及中段(电芯装配)设备中的叠片机和前段(极片制作)设备中的分条机和模切机等;先惠技术产品锂电设备类型仅涉及模组/PACK。
2021年利元亨、联赢激光、海目星和先惠技术锂电设备营业收入分别为21.37
亿元、9.97 亿元、11.12 亿元和 9.42 亿元,其市场占有率分别约为 3.63%、1.70%、
1.89%和 1.60%。上述 5 家同行业主要厂商 2021 年合计市场占有率约为 20.65%。
发行人与同行业主要厂商相比,在产品类型、经营规模、市场占有率方面存在较大差距。(1)产品类型方面,发行人主要涉及电芯装配(中段)和模组/PACK环节,产品包括圆柱、方形电芯装配设备及模组/PACK 设备;(2)经营规模方
面,发行人 2020 年至 2022 年营业收入分别为 20,601.58 万元、39,666.23 万元和
53,895.61 万元 ;(3)市场占有率方面,2021 年发行人锂电设备行业总市场占有率约为 0.67%,其中,电芯装配设备市场占有率为 2.81%,模组/PACK 设备市场占有率为 0.95%,国内圆柱电芯装配设备领域的市场占有率为 44.71%。
2、公司业绩受下游锂电行业发展情况影响较大,市场竞争激烈,公司存在产品未能匹配下游锂电产品的发展而同步技术创新的风险
近年来,受国内新能源汽车政策引导及国内动力电池市场需求快速增加等因素驱动,锂电设备行业高速发展。锂电设备市场参与者进一步增多,头部企业则进行差异化竞争,构建丰富的产品线,市场集中度进一步提升,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
下游锂电池行业围绕电池材料(正负极材料、电解质、隔膜、辅材等)、电芯结构、电池封装形式等方面持续进行技术创新和升级,对上游锂电设备行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锂电设备企业需匹配下游锂电产品的发展,同步或提前进行技
术创新,才能持续满足下游客户的生产需求,获得市场竞争优势。
发行人与同行业主要厂商相比,在经营规模、市场占有率、产品类型等方面存在较大差距。公司业绩受下游锂电行业发展情况影响较大,若发行人产品不能通过同步技术创新,持续满足下游客户的生产需求,发行人将难以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保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