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28 证券简称:优利德 公告编号:2025-005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
次会议于 2025 年4 月 11 日上午 10 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4 月 1 日通过邮件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
长洪少俊先生主持,应参加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董事 9 名。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 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会的各项职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确保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地发展,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经理洪少俊先生对公司 2024 年度的经营情况进行总结,并提交了《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四) 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4 年,公司独立董事勤勉尽责、审慎客观,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和专业作用,同意公司独立董事孔小文女士、袁鸿先生、杨月彬先生向董事会提交的《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在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五) 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孔小文、袁鸿、杨月彬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六) 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七) 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
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八) 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九) 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十) 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07)。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2025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10.00 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董事会同意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自有资金安全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36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十六)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因本议案涉及全部董事薪酬,在审议本议案时全部董事回避表决,无法形成有效决议,因此该议案将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津贴。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洪少俊、洪少林、周建华、张兴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十八) 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
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
《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合计可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8.9040 万股,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4 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关联董事周建华先生、张兴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十九) 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
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考核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其中,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有 136 人,合计可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7.1301 万股;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有37 人,合计可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2.7750 万股。综上,本次可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 49.9051 万股,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关联董事孙乔先生、杨志凌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十)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授予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3 年度、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管理
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对本次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含预留部分)为 15.09 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调整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关联董事孙乔先生、杨志凌先生回避表决。
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