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20 证券简称:安凯微 公告编号:2025-059
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5 年 9 月 15 日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405.9804 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授予时公司股本总额39,200 万股的 1.04%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
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5 日召开
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确定 2025 年 9 月 15 日为授予日,以 10.28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104 名激励对象授予
405.9804 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 年 8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5 年 8 月 14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广
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2025 年 8
月 14 日公司在公司内部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 2025 年 8 月 14 日
至 2025 年 8 月 23 日。公示期限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
个人提出的异议。2025 年 9 月 2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披露了《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5-053)。
3、2025 年 9 月 9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办理本激励计划所必需的相关事宜。
2025 年 9 月 10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广
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54)。
4、2025 年 9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二)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
鉴于公司《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2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根据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相应调整。激励对象人数由 106 人调整为 104人,前述离职的原激励对象拟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至其他激励对象。
除上述内容调整外,《激励计划》其余内容不变。
(三)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的明确意
见
1、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中授予条件的规定,同时满足下列授予条件时,公司应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的,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确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任一情形,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1)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
象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公司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因此,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
就,同意公司以 2025 年 9 月 15 日为授予日,授予价格为 10.28 元/股,向 104 名激励
对象授予 405.9804 万股限制性股票。
(四)本次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5 年 9 月 15 日
2、授予数量:405.9804 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授予时公司股本总额 39,200 万股
的 1.04%
3、授予人数:104 人
4、授予价格:10.28 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自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6、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36 个月。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①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 15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15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②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5 日;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④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归属的期间另有规定的,以相关规定为
准。若未来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动,则按照最新的法律法规执行。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各期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予
权益总量的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50%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50%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 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 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情 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 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7、激励对象名单及分配情况
获授的限制 占授予限制 占本激励计划
序号 姓名 国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性股票总数 公告时股本总
(万股) 的比例 额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1 汤锦基 中国 副总经理 19.80 4.88% 0.051%
2 庞博 中国 职工董事 4.50 1.11% 0.011%
小计(共 2 人) 24.30 5.99% 0.062%
二、其他激励对象
中层管理人员、技术及其他骨干人员
(中国籍员工共 101 人) 380.1804 93.65% 0.970%
中层管理人员、技术及其他骨干人员
(加拿大籍员工共 1 人) 1.50 0.37% 0.004%
合计 405.9804 100.00% 1.04%
注:(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20%。本激
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