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19 证券简称:罗普特 公告编号:2025-054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名称:市场拓展及运维服务网点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本次节余金额为 8,774.17 万元,下一步使用安排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5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市场拓展及运维服务网点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发行名称 2021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募集资金总额 90,428.73 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81,878.70 万元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1 年 2 月 10 日
二、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一)募投项目结项及节余情况
结项名称 市场拓展及运维服务网点建设项目
预定达到可使用状态时间 2025 年 12 月
结项时间 2025 年 12 月 4 日
募集资金承诺使用金额 20,917.11 万元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金额 13,254.00 万元
节余募集资金金额 8,774.17 万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及相应金额 补流,8,774.17 万元
注 1:上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
注 2:节余募集资金 8,774.17 万元中包括已签订合同但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及质保金
等,可能因最终结算金额的变化而有所调整,最终金额以实际支付为准。
注 3:节余募集资金金额未包含尚未到期的银行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扣除手续费),
最终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的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二)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截至 2025 年 12 月 4 日,本项目预计结余资金约 8,774.17 万元(含利息及
现金管理收益),结余资金的形成主要源于市场环境变化与公司精细化管理,具体原因如下:
受智慧城市行业盈利能力下滑、竞争加剧影响,公司秉持审慎经营原则调整投资策略,缩减部分地区团队规模、优化人员配置,推行轻资产运维模式以提升投资效率;同时搭建全流程成本管控体系,通过集中采购、优化薪酬结构、严格审核合同与报销等精细化管理,实现项目资金支出节约。
同时,公司合规利用募投项目闲置资金开展现金管理,结合专户存款利息,累计获理财及利息净收益 1,948.46 万元,提升资金使用效益;且项目尚存 728.62万元合同尾款及质保金未达支付条件,留存资金形成阶段性结余(后续以自有资金支付)。
综上,由于行业环境变化带来的投入缩减、严格的成本管控、闲置资金理财收益以及尚未支付的合同款项等因素叠加,使得本项目在达到预定建设目标的同时,仍有部分募集资金结余。
(三)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自公司 2021 年上市以来,本项目已完成核心建设目标,市场布局与服务能力提升成效显着。因此,鉴于本项目已满足结项条件,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 8,774.17万元(暂估金额,含累计理财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最终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专户实际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并将该募投项目予以结项。待该募投项目的合同款项支付完毕并将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将授权管理层办理相关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手续,公司就该项目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结项。
三、适用的审议程序及保荐人意见
(一)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 年 12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募投项目“市场拓展及运维服务网点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8,774.17 万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该事项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将授权管理层办理相关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手续,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就该项目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以上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