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15 证券简称:合合信息 公告编号:2025-023
上海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
及修订、制定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8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相关制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情况
2025 年 5 月 9 日,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40,000,000 股。
二、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相关制度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上海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并拟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原附件《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变更为《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其内容与《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部分现行内部治理制度的内容亦同步修订。
三、《公司章程》及议事规则修订情况
1、修订前后《上海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对比如下(注:本次修订将 “股东大会”统一修订为“股东会”, 该修订及条款编号变化不涉及实质性变更,因此不在下表逐条列示对比):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上海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 第一条 为维护上海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 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相关规定,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相
制定本章程。 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0 万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4,000 万
元。 元。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
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
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
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的产生、变更方法和董事长的产
生、变更方法一致。
新增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
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
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
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
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
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 第十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
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 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
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
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 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 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 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 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 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 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
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
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
事会秘书。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
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 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 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
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计算机及网络领域、人工智能技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技术转让;云平台服务和云软件服务;接受 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信息技术外包;接受 开发;软件外包服务;基于云平台的业务外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业务流程外包;接受 包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机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知识流程外包;硬件 械设备研发;数据处理服务;数据处理和存设备的设计、开发;数据的收集、处理、开 储支持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发;广告设计、制作,利用自有媒体发布广 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告;商务信息咨询,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 信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市场营询(以上咨询除经纪),会务服务,企业营 销策划;日用百货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计销策划,文化艺术策划;日用百货、电子产 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货物进出口;品、工艺美术品、数码产品的开发、销售; 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除依法须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
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 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股份应当具
有同等权利。 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 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份,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 价格应当相同;认购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
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以人民币标
面值,每股面值为 1.00 元人民币。 明面值,每股面值为 1.00 元人民币。
第十九条 公司发起人及其认购的股份数、 第二十条 公司设立时发行的股份总数为
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如下:…… 7,500 万股,每股面值为 1.00 元人民币。公
司发起人及其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
资时间如下:……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0,000 万股;均 第二十一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为
为普通股。 14,000 万股;均为普通股,无其他类别股。
第二十一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 第二十二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
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保、补 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保、借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 款等形式,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者其母公司份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任何资助。 的股份提供财务资助,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
划的除外。
为公司利益,经股东会决议,或者董事会按
照本章程或者股东会的授权作出决议,公司
可以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者其母公司的股份
提供财务资助,但财务资助的累计总额不得
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百分之十。董事会作
出决议应当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
过。
第二十二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 第二十三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
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分别作 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会作出决议,
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一)公开发行股份; (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