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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仪科技: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688600              证券简称:皖仪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6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1、2021 年 2 月 26 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上述相关事项公司已于 2021 年 2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2、2021 年 2 月 27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竺长安先生作为征集人就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1 年 2 月 27 日至 2021 年 3 月 8 日,公司通过内部 OA 系统对本次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
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1 年 3 月 10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1-010)。

  4、2021 年 3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 2021 年 3 月
1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5、2021 年 3 月 16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12)。

  6、2021 年 3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
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前述相关事项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6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7、2021 年 9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8、2021 年 9 月 23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 2021 年 9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9、2022 年 3 月 9 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上述相关事项公司已于 2022 年 3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10、2022 年 5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与第四届监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相关事
项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
披露。

  11、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披露了《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2-056)。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股票上市流通时间为 2022 年 7 月 12 日,归属股票数量为 43.263
万股。

  12、2023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关于
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
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上述相关事项公司已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13、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披露了《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股票
上市流通时间为 2023 年 6 月 1 日,归属股票数量为 43.293 万股。

  14、2024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
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上述相关事项公司已于 2024 年 4 月 27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15、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披露了《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票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股票
上市流通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28 日,归属股票数量为 50.2930 万股。

  16、2025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与第五届
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作废处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和数量

  1、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由于预留授予部分1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该14名激励对象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
作废处理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29,880 股;

  2、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考核年度为 2024 年,业绩考核指标为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1)以 2020 年扣非后净利润为基数,2024 年扣非后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7.00%;(2)以 2020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07.00%。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4 年度未达到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归属条件未成就。因此公司拟作废本激励计划剩余激励对象预留授予的第三个归属期所对应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95,880 股。

  本次合计作废处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25,760 股。

  三、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就激励计划的本次作废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