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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力斯: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4


证券代码:688578        证券简称:艾力斯        公告编号:2025-006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
由董事长杜锦豪先生召集并主持,全体董事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董事会同意通过《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及《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和《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董事会同意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根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慎履行职责,决策公司经营发展的重大事项,根据 2024 年度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董事会的工作情况,董事会编制了《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经与会董事审议,董事会同意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 年度,公司总经理带领全体员工以战略目标为导向,有序推进经营业务发展,各项工作成效显著。

  经与会董事审议,董事会同意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 2024 年审计报告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与会董事审议,董事会同意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的议案》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本着公平、独立、客观的原则尽职尽责开展工作,监督、沟通、评估公司审计工作。为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2024 年度的履职情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拟定了《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经与会董事审议,董事会同意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七)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2024 年度,公司所聘请的独立董事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诚信、勤勉、独立履行职责,充分行使职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独立董事基于 2024 年度的履职情况分别拟定了《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经与会董事审议,董事会同意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专项意见的议
      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报告期内的独立性进行了自查,并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董事会对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自查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专项意见,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2024 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经与会董事审议,董事会同意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专项意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独立董事阳佳余、吕超、严骏、
朱圣韬回避表决。

  (九)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 2024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
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0
元(含税)。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450,000,000 股,以此计算合
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180,000,000.00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 292,500,000.00 元(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中期分
红安排的公告》。

  经与会董事审议,董事会同意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进行 2025 年中期分红的
      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 2025 年上半年利润分配方案,并由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具体执行相关利润分配方案,该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的公告》。

  经与会董事审议,董事会同意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进行 2025年中期分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执行情况及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提交公司第二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全体委员均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执行情况及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董事会同意通过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不包含兼任董事的高级管理人员)2024 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 2025 年度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
      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户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经与会董事审议,董事会同意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董事会同意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五)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
      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董事会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
      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