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70 证券简称:天玛智控 公告编号:2023-012
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监管要求和《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3 年 3 月 21 日出具了《关于同意北京天玛智控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14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7,3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0.2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220,898.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8,037.89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212,860.11 万元。上述资
金已于 2023 年 5 月 31 日全部到位,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
了《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3]38233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210,522.39 万元,其中存放在募集资
金专户的银行存款余额为 210,522.39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 29.19 万元),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余额为 0 万元。具体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2,208,980,000.00
减:保荐及承销费(不含增值税) 65,644,216.98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到账金额 2,143,335,783.02
减:其他发行费用注1(不含增值税) 3,235,849.06
减:本期募集资金项目支出注 2 35,167,904.47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291,876.87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余额 2,105,223,906.36
注 1:本次公开发行各项费用不含税合计人民币 80,378,858.83 元(其中保荐及
承销费用 65,644,216.98 元)。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支付的
其他不含税发行费用 3,235,849.06 元,公司预先以自筹资金支付不含税发行费用4,213,679.24 元,尚未支付不含税发行费用 7,285,113.55 元。
注 2:公司 2023 年半年度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29,464,931.91 元,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累计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93,052,789.98 元,
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35,167,904.47 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投向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管理和监督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公司严格执行制度规定,规范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于 2023 年 5 月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及子公司严格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开户银行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余额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0200245519200047826 362,291,986.95
公司北京地坛支行
2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11230301040014056 140,116,978.43
公司北京和平里支行
3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10948227510301 251,229,386.65
北京顺义支行
4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110701012602576206 513,506,950.04
北京安贞支行
5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00054817000119037093 216,525,474.34
顺义支行
6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101040160001532992 621,553,129.95
北京分行
7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101040160001537025 0.00
北京分行
合计 2,105,223,906.36
三、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为保证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
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9,305.28 万元,以自筹资金预
先支付部分发行费用 421.37 万元,合计为 9,726.65 万元。2023 年 8 月 29 日,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上述事项出具了《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3]42692 号)。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玛智控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截至 2023年 6 月 30 日,公司尚未完成上述资金的置换。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
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 12 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并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人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玛
智控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
的公告》。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尚未进行现金管理。
(五)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3,85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承诺,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人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
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天玛智控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上述事项已经
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该笔资金尚未
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
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
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也没有对外
转让或者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监管要求和《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