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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安信:奇安信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5-07-15


证券代码:688561          证券简称:奇安信        公告编号:2025-030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4 日召开
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并于 2025 年 7 月 14
日召开了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将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2,919,652 股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变更,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本次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公司股份总数相应减少 2,919,652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43%,公司总股本预计将由 685,172,377 股变更为 682,252,
725 股,注册资本预计将由人民币 68,517.2377 万元减少至人民币 68,225.2725 万
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6 月 26 日和 2025 年 7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奇安信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和《奇安信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方案所回购的股份用于减少注册资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
通知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新动力金融科技中心 7 层

  申报时间:自本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即 2025 年 7 月 15 日至 2025 年 8 月
29 日(10:00-12:00;14: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56509268

  特此公告。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7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