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53 证券简称:汇宇制药 公告编号:2025-066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要求,编制了《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96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3,600,0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8.87元,共计募集资金2,472,132,000.00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不含增值税)98,874,763.77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373,257,236.23元。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不含增值税)12,582,391.77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360,674,844.46元。
上述募集资金于2021年10月18日全部到位,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11-44号)。
(二)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见下表所示: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236,067.48
项目投入 B1 88,404.78
截 至 期 初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B2 93,500.00
累 计 发 生 截至期初募集资金用于现 B3 0
额 金管理的余额
利息收入净额 B4 9,735.74
项目投入 C1 3,675.07
募集资金本期累计用于现 C3 4,300.00
本 期 发 生 金管理
额 累计赎回用于现金管理的 C4 4,300.00
募集资金
利息收入净额[注 1] C5 853.32
项目投入 D1=B1+C1 92,079.85
截 至 期 末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D2=B2 93,500.00
累 计 发 生 截至期末募集资金用于现 D3=B3+C3-C4 0.00
额 金管理的余额
利息收入净额[注 1] D4=B4+C5 10,589.06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D3+D4 61,076.69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61,076.69
差异 G=E-F 0
[注 1] 利息收入净额是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四川汇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同时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15日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分行、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分行营业室、四川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武侯支行、中信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天府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府大道支行分别 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四川泽宇药业有限公司连同保 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2月18日与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内江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 义务。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18日与乐山市 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 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同意注销子公司四川 泽宇药业有限公司在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分行设立的募集资金专用 账户(账号020000461614),同时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四川汇宇海玥医药科技有限 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4日与乐山市商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 的权利和义务。公司于2024年1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 子公司四川汇宇海玥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与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分行、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 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有8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020000518918 208,839,573.65 募集资金专户
司内江分行
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020000513455 176,075,326.79 募集资金专户
司内江分行
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020000437622 83,480,866.05 [注1] 募集资金专户
司内江分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江 122623086014 40,664.41 募集资金专户
分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 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华府大道支行 73150078801600000470 4,741.86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 募集资金专户
天府分行 8111001013000771157 18.18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 已于2025年5月
武侯支行 128905914010118 0.00 15日完成销户
四川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江 募集资金专户
分行营业部 79220100040104647 0.00
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募集资金专户
司内江分行 020000545986 142,325,696.13
合 计 610,766,887.07
注1:鉴于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汇宇 欧盟标准注射剂产业化基地(二期)项目”、“汇宇创新药物研究院建设项目”的节余募集 资金进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报告期内,公司财务人员将上述两个项目实际募集资金专 户余额共计6,040.29万元转到募集资金专户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分行(账号: 020000437622)。
三、本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资金置换。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 (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