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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瑞浦: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04

思瑞浦: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88536          证券简称:思瑞浦        公告编号:2023-033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3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授权期限为不超过 12 个月,自 2023 年 8 月 4 日起至 2024
年 8 月 3 日止。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上述额度是指现金管理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含本数)。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代理人负责办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824 号)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科创板上市交易的通知》([2020]317 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股票 20,00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 115.7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231,420.00 万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含增值税)后,实际收到募集资金215,229.86 万元。前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0 年 9 月 15 日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0)第
0818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及相关全资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 6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自 2023 年 8 月 4 日起至 2024 年 8
月 3 日止。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上述额度是指现金管理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含本数)。

  (三)投资产品品种及安全性

  为控制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不限于结构性存款等),进行现金管理。单个理财产品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公司不会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无担保债券为主要投资标的理财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

  (四)实施方式

  在授权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代理人负责办理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等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并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及时跟踪和分析现金投资产品运作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财务部为现金投资产品事项的具体实施和管理部门,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4、保荐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和现金管理情况
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

  同时,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为不超过 12 个月(自 2023
年 8 月 4 日起至 2024 年 8 月 3 日止),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且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利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
限不超过 12 个月(自 2023 年 8 月 4 日起至 2024 年 8 月 3 日止),在上述额度及
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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