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17 证券简称:金冠电气 公告编号:2023-080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公司治理相
关制度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7 日召开第二届
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制定、修订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1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等议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公
司于 2023 年 11 月 1 日完成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
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136,109,184股增加至 136,613,184 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136,109,184.00 元增加至人民币136,613,184.00 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13 日披露的《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5)。
二、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情况
由于公司注册资本及总股本发生变更,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现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序 修订前 修订后
号
1 第六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3,610.9184 第六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3,661.3184
万元。 万元。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
2 新增 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
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十九条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的股份总数为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3,661.3184 万股,均
3 人民币普通股 13,610.9184 万股。公司的股本 为普通股。
结构为:普通股 13,610.9184 万股。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
购本公司的股份: 第二十四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4 励;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
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
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 (六)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十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
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 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
本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 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6
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
5 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 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
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 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
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或有国务院证券监督管 股票而持有 5%以上股份的,以及有中国证监会
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情形而持有 5%以上股份 规定的其他情形的除外。
的,卖出该股票不受 6 个月时间限制。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
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第四十一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行使下列职权:
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算方案;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
损方案; 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
议; 方案;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6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
(十)修改本章程; 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 (十)修改本章程;
决议;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
(十二)审议批准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担保事 议;
项; (十二)审议批准第四十三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十三)审议批准第四十一条规定的交易事 (十三)审议批准第四十二条规定的交易事项;
项; (十四)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
(十四)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事项;
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事 (十五)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项; (十六)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十五)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七)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
(十六)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十七)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
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四十一条公司下列交易行为(单方面获得利 第四十二条公司下列交易行为(单方面获得利益
益的交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 的交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接
接受担保和资助等除外),须经股东大会审议 受担保和资助等除外),须经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 (一)与非关联方发生的如下重大交易行为(提
(一)与非关联方发生的如下重大交易行为: 供担保除外):
1.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1.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计总资产的 5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 总资产的 5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
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 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
算数据; 据;
2. 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 2. 交易的成交金额占公司市值的 50%以上;
占公司市值的 50%以上; 3. 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
3. 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万元;
500 万元; 4.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
4.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 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
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 营业收入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
计营业收入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 元;
万元; 5.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
5.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 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
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 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 6. 交易标的(如股权)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资
7 6. 交易标的(如股权)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资 产净额占公司市值的 50%以上。
产净额占公司市值的 50%以上。 “交易”包括下列事项:1.购买或者出售资产;2.
“交易”包括下列事项:1.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对外投资(购买银行理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