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84 证券简称:南芯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8
上海南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5 年9 月30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3 年 2 月 21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南芯半导
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365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6,353.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9.9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54,056.47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6,572.76 万元(不含税金额),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37,483.71 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上海南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3]230Z0068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止,公司累计实际投入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含置换金额)
共计 104,267.05 万元,累计使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75,060.61 万元,累计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 5,432.94 万元(扣除银行手续费),募集资金可用余额为 63,588.99 万元。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 52,000.00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11,588.99 万元。
(三)前次募集资金在专户中的存放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了《上海南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等进行了规定。
2023 年 3 月 14 日,本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江科技支行、中信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张江科技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东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 张江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大柏树支行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5 年 5 月 9 日,本公司、本公司子公司浙江南芯半导体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江科技支行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 存在问题。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行名称 银行帐号 余额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 121936870310608 2,631.16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 571922593810008 7,078.30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江科技支行 97160078801500005812 438.38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江科技支行 97160078801700005811 1,441.15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江科技支行 97160078801500004414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 8110201013501588062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江科技支行 97160078801500004413 已注销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江科技支行 97160078801500004415 已注销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张江分行 310066865013006606294 已注销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 121936870310855 已注销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东科技支行 03005244551 已注销
兴业银行大柏树支行 216380100100371052 已注销
上海农商银行张江科技支行 50131000935063329 已注销
合计 —— 11,588.99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止,募集资金购入理财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行名称 银行帐号 余 额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 121936870310608 3,000.00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江科技支行 97160078801500005812 18,000.00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江科技支行 97160078801700005811 25,000.0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 571922593810008 6,000.00
合 计 — 52,000.00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说明
(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二)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2025 年 2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使用超募资金追加投资额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并经 2025 年 3 月 25 日召开的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将原募
投项目“测试中心建设项目”,变更为“芯片测试产业园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为浙江南 芯半导体有限公司,项目总投资 144,250.24 万元,分两期进行建设,一期投入 71,287.30 万元,二期投入 72,962.94 万元。
“测试中心建设项目”变更主要是基于对市场和行业发展趋势的把握,为满足公司 发展战略的规划,将“测试中心建设项目”变更成“芯片测试产业园建设项目”,能够 为公司研发和生产国产芯片提供基础保障;通过芯片测试研发和生产的一体化,提高公 司产品测试技术能力;能够更有效地控制产品质量,提高生产效率,降低不良率和售后 服务成本,提升公司产品质量管理水平;同时自主可控的测试产线有利于保障公司产品 稳定供应,有利于公司降低产品测试成本;能够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支持公司经营 规模的提升,尤其是车规业务规模的发展,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因此,公司将原“测 试中心建设项目”,变更为“芯片测试产业园建设项目”,实际变更募集资金 27,323.64 万元及其孳息 1,036.21 万元用于“芯片测试产业园建设项目”,同时实际使用剩余超募 资金29,684.23万元及其孳息1,687.01万元增加投资额,合计实际使用募集资金57,007.87 万元及其孳息 2,723.22 万元用于“芯片测试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投资。其余所需资金 由公司自有资金、自筹资金补足。变更募集资金金额为 57,007.87 万元,占募集资金总
额的比例 24.00%。
2025 年 3 月 4 日,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同
意上述事项。
(三)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详见本报告附件 1。
(四)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先期投入项目转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3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5,136.55 万元,置换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为人民币 567.15 万元(不含增值税),合计置换募集资金人民币 5,703.70万元。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止,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六) 闲置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1、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3 年 5 月 25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该决议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
2024 年 8 月 7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
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该决议自董事会、监事会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