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55 证券简称:科捷智能 公告编号:2025-031
科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调整内
部投资结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科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捷智能”)于 2025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募投项目“营销网络及数字化建设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新增开设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及办理其他相关事项;同意公司在不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改变募投项目总投资金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况下对“营销网络及数字化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事宜不涉及募投项目规模及用途的变更。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2 年 6 月 15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科捷智
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57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5,212,292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
民币 21.8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989,244,948.96 元,扣除发行费用 97,873,852.89
元(不含增值税金额)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891,371,096.07 元,上述资金已全部
日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2)第 0778 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科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收购青岛软控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100%股权并对其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及《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及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投资总 募集资金拟投
额 资额
1 收购青岛软控智能装备有限公司100%股 11,697.87 11,697.87
权
2 智能物流和智能制造系统产品扩产建设 28,941.25 8,619.83
项目
3 总部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0,927.11 7,690.12
4 营销网络及数字化建设项目 6,832.19 6,829.51
5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合计 68,398.42 44,837.33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26)。
三、关于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等相关事项的情况及原因
(一)拟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情况
根据公司募投项目实施规划及实际业务运营需要,公司拟增加全资子公司Kengic Corporation Co.,Ltd.(以下简称“韩国科捷”)、Kengic Corporation (Hong
Kong) Limited(以下简称“香港科捷”)及 KENGIC INTELLIGENT(SINGAPORE)PTE.LTD. (以下简称“新加坡科捷”)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销网络及数字化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新增广州、深圳、成都、苏州、香港、韩国、新加坡、德国、荷兰、匈牙利、印度尼西亚、越南、泰国、阿联酋、马来西亚、土耳其为“营销网络及数字化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本次增加实施地点及实施主体,不会对该项目的实施造成不利影响,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
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增加前 增加后
实施主体 科捷智能 科捷智能、韩国科捷、香港科捷、
新加坡科捷
营 销 网 络
及 数 字 化 南京、合肥、武汉、广州、深圳、
建设项目 成都、苏州、香港、韩国、新加
实施地点 南京、合肥、武汉、印度 坡、德国、印度、荷兰、匈牙利、
印度尼西亚、越南、泰国、阿联
酋、马来西亚、土耳其
(二)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结构的情况及原因
为配合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建设,公司在“营销网络及数字化建设项目”的投资总额、投资用途不变且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展的情况下,调整募投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以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从而推进上述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内部投资结构 本次调整前投资总额 本次调整后投资总额 变更金额
建筑工程费 195.00 195.00 -
设备购置费 4,192.75 3,192.75 -1,000.00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2,310.48 3,310.48 1,000.00
预备费 133.96 133.96 -
合计 6,832.19 6,832.19 -
(三)补充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情况
为确保募集资金规范管理和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员对本次新增的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开立募集资金存放专用账户,并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保荐机构补充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有助于公司整合内部资源,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将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管理,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募投项目“营销网络及数字化建设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新增开设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及办理其他相关事项;同意公司在不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改变募投项目总投资金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况下对“营销网络及数字化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调整内部投资结构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调整内部投资结构事项。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科捷智能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调整内部投资结构事项是公司充分考虑了实际情况作出的决定,有利于募投项目顺利实施,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科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