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49 证券简称:联芸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5
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
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3 日通过书面及电话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 2025 年 4 月 15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方小玲女士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7 名,实到董事 7 名。出席会议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及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编制了《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7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4 年年度报告》及《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管理层在 2024 年度忠实履行职责,有效执行股东大会及董
事会决议,推动公司治理与业务发展。《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内容详实,符合实际。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7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 年度董事会依法履职,勤勉尽责,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真实反映了董事会工作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7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勤勉履职,有效监督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工作,同意通过该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确认审计委员会对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工作符合规范要求,审计机构履职情况良好,同意通过该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该评估报告,认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资质合规、履职独立,审计意见公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公司对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确认独立董事朱欣、孙玲玲、娄贺统的独立性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无利益冲突情形。
关联董事朱欣、孙玲玲、娄贺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已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进行评估,因关联委员朱欣、孙玲玲对该议案回避表决,上述委员回避表决后,有表决权的委员人数不足提名委员会的二分之一,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独立董事提交的述职报告,并同意其于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认为其真实反映公司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认为预算目标合理,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结合行业发展情况、公司发展阶段、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等各方面因素综合考虑,为更好的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资金需求,董事会决议 2024 年度公司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确认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保荐机构已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无异议核查意见,审计机构亦对本议案事项出具了审核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内控体系运行有效,符合规范要求。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确认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客观公允,同意通过该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 2025 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 2025 年度薪酬方案:
非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管:在公司有任职的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照其所担任的职务领取相应的报酬,其薪酬由工资、绩效考核收入两部分组成,其中工资由公司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绩效考核收入与公司年度经营情况和个人履职情况挂钩,未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监事,不领取津贴;
独立董事:津贴为 12 万元/年(税前)。
表决结果: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确认《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完整,同意通过该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报告》,认为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符合规范要求。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保荐机构已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新增全资子公司成都联屹科技有限公司为募投项目“AIoT 信号处理及传输芯片研发与产业化项目”实施主体,授权财务总监办理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保荐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