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01 证券简称:路维光电 公告编号:2025-023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股份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股份总数为基数。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0,862,198.71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股份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股份总数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截至2025年4月18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召开日),公司总股本193,333,720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1,215,090股后股本数为192,118,630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7,635,589.00元(含税),占2024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20%,其中本次现金分红占本次利润分配比例为100%。本年度采用以现金对价,采取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49,582,965.88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107,218,554.88元,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6.18%。其中,
以现金对价,采取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金额为0.0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的金额合计57,635,589.0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20%。
2、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股份1,215,090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通过后实施,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执行上述利润分配方案,根据实施结果及相关法律法规适时办理相关手续。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具体指标如下表:
项目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57,635,589.00 44,989,020.64 29,333,392.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00 0.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90,862,198.71 148,801,031.80 119,781,736.30
(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 270,800,656.64
配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 131,958,001.64
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 否
红总额是否低于3000万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 0.00
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 153,148,322.27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 131,958,001.64
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现金分红比例(%) 86.16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 否
3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 101,244,462.08
入金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 否
入金额是否在3亿元以上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营业收 2,187,956,790.55
入(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 4.63
入占累计营业收入比例(%)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
入占累计营业收入比例(H)是 否
否在15%以上
是否触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 》 第 12.9.1 条 第 一 款 第 否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
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已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经批准后实施。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二)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