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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维光电:路维光电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路维光电:路维光电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88401      证券简称:路维光电        公告编号:2024-021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3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4年4月2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并作出决议。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若英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会议形成一致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内部控制,不存在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参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保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管理情况。募集资金置换、补充流动资金、现金管理等事宜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已披露的内容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3)。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监管指引第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审议程序符合《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遵循了市场公允价格作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年作为本公司的
审计机构,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能够遵循执业准则,勤勉尽责,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审计要求,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4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向子公司成都路维光电有限公司、成都路维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借款是为了满足其发展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及子公司的业务发展,进而提高公司整体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本次交易遵循公平、公正以及诚实守信等原则,不存在侵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暨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开展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监事会认为第五届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具备担任公司监事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符合任职资格,未发现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第五届监事会成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1.提名牛翠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3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

  2. 提名徐林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3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薪酬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结合目前经济环境,公司所处地区、行业和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所制定的公司监事薪酬方案合理。

表决结果: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全体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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