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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丰明源: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08

晶丰明源: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88368        证券简称:晶丰明源        公告编号:2023-035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丰明源”或“公司”)
      拟使用剩余超募资金人民币 1,425 万元(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等,具
      体金额以转出时实际金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承诺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承
      诺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
      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
      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人民币 1,425 万元(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等,具体金额以转出时实际金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670 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9]207 号)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1,540 万股,发行价格为 56.6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7,287.2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8,512.96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为人民币 78,774.24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9 年 10 月 9 日到位。立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 ZA15651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募集资金投资额

                                                          (万元)          (万元)

  1    通用 LED 照明驱动芯片开发及产业化项目                16,890.00            16,890.00

  2    智能 LED 照明芯片开发及产业化项目                    24,130.00            24,130.00

  3    产品研发及工艺升级基金                              30,000.00            30,000.00

                        合计                                71,020.00            71,020.00

  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8,774.24 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 71,020.00 万元,超募资金为 7,754.24 万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019 年 10 月 28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不影响募投项目进展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73,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上述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同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共计人民币 2,3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已经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15 日召开的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上述事项详
见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相关公告。

  2、2019 年 11 月 25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
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已使用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上述事项详见
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
关公告。

  3、2020 年 9 月 11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 12,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上述事项详见
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
公告。

  截至 2021 年 9 月 9 日,公司实际使用 9,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并已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
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1 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4、2020 年 10 月 2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收益凭证等),上述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同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
金共计人民币 2,3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8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上述事项详
见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相关公告。

  5、2020 年 12 月 2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结构的议案》,将募投项目“通用 LED 照明驱动芯片开发及产业化项目”、“智能 LED 照明芯片开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实施场地由购置调整为租赁,同时,根据项目进度,对建设投资、实施费用等内部项目的投入金额进行调整。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上述事项详见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
关公告。

  6、2021 年 9 月 1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 20,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的日常经营、业务拓展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上述事项详见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
公告。

  2022 年 8 月 29 日,公司已将实际使用 12,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全部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
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7、2021 年 10 月 21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晶丰明源半导体有限公司、成都晶丰明源半导体有限公司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品研发及工艺升级基金”的实施主体,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及办理其他相关事项。


  同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收益凭证等),上述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上述事项详
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相关公告。

  8、2022 年 2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
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并于 2022 年 4 月 7 日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2,3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上述事项详
见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
关公告。

  9、2022 年 6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二届
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芯飞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作为募投项目“产品研发及工艺升级基金”的实施主体,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及办理其他相关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上述事项详
见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
关公告。

  10、2022 年 8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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