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61 证券简称:中科飞测 公告编号:2025-067
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临时补流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本数)。
补流期限:自 2025 年 12 月 3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发行名称 2024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总额 250,000.00 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248,076.74 万元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5 年 10 月 13 日
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不适用
的募集资金归还日期及金额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5 年 8 月 4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中
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
1640 号),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28,571,428 股,发行价格
87.5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50,000.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1,923.26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48,076.74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容诚验字[2025]518Z0128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 2025 年 10 月 31 日,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发行名称 2024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万元) 46,282.38
募投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投资 已使用募集资金 项目进度
金额(万元) 金额(万元)
上海高端半导体
上海高端半导体 质量控制设备产 71,476.74 - 实施中
质量控制设备研 业化项目
发测试及产业化 上海高端半导体
项目 质量控制设备研 44,600.00 - 实施中
发测试中心项目
总部基地及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62,000.00 766.23 实施中
补充流动资金 70,000.00 1,216.64 实施中
合计 248,076.74 1,982.88 -
注 1:“募集资金账户余额”是指截至 2025 年 10 月 31 日的募集资金银行账户余额,不包含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余额。
注 2: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不包含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公司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三、本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 12 个月,并且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将上述募集资金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通过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实施,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2025年12月3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满足公司阶段性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等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二) 保荐人专项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
使用效率,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人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文件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