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48 证券简称:昱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2
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规定,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编制了《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81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股票 2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63.00 元,募集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 326,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22,300.51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03,699.49 万元。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6 月 2 日全部到位,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 2022 年 6 月 3 日出具天健验[2022]第 243 号《验资
报告》。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303,699.49
募集资金项目投入 B1 31,250.47
截至期初累计发
生额 超募资金投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 B2 140,000.00
金
项 目 序号 金 额
超募资金投向:回购股份 B3 16,182.11
超募资金投向:储能产品产业化项 B4 809.50
目
超募资金投向:分布式光伏、储能 B5 172.86
电站建设项目[注 1]
超募资金投向:昱能 30MW 分布 B6 634.28
式光伏电站建设及运营项目
购买理财产品 B7 106,563.53
其 他[注 2] B8 11,592.48
募集资金项目投入 C1 3,653.09
超募资金投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 C2 -
金
超募资金投向:回购股份 C3 -
超募资金投向:储能产品产业化项 C4
目 809.50
本期发生额
超募资金投向:分布式光伏、储能 C5
电站建设项目[注 1] 156.11
超募资金投向:昱能 30MW 分布 C6 4,073.32
式光伏电站建设及运营项目
购买理财产品[注 3] C7 -66,756.88
其 他[注 4] C8 2,033.45
募集资金项目投入 D1=B1+C1 34,903.56
超募资金投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 D2=B2+C2
金 140,000.00
超募资金投向:回购股份 D3=B3+C3 16,182.11
截至期末累计发 超募资金投向:储能产品产业化项 D4=B4+C4
目 1,619.00
生额
超募资金投向:分布式光伏、储能 D5=B5+C5 328.97
电站建设项目[注 1]
超募资金投向:昱能 30MW 分布 D6=B6+C6 4,707.60
式光伏电站建设及运营项目
购买理财产品 D7=B7+C7 39,806.65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其 他 D8=B8+C8 13,625.93
E=A-D1-D2-D3-
应结余募集资金 D4-D5-D6-D7+ 79,777.53
D8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79,777.53
差异 G=E-F -
[注 1] 根据公司 2025 年 6 月 16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
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内容及地点并调整项目建设周期的议案》,同意“昱能150MWH 分布式储能电站建设项目”的项目名称变更为“分布式光伏、储能电站建设项目”
[注 2]包括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 5,135.90 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收
益 6,340.23 万元,以及募集资金账户外币折算汇兑收益和手续费等 116.35 万元
[注 3]包括本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34,074.35 万元,理财产品到期收回或提
前赎回募集资金 100,831.23 万元
[注 4]包括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 58.07 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收益
1,983.55 万元,以及募集资金账户外币折算汇兑收益和手续费等-8.17 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进行了规定。公司已于2022年5月与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南湖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022 年 9 月 13 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增加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离岸业务中心增加设立昱能欧洲公司及昱能美国公司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同时,公司及两家子公司分别与银行及保荐机构
签署了四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14 日刊载于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增加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
2023 年 9 月 12 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重新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设立的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超募资金”专用账户予以注销,对应募集资金分别转至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新设立的“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及超募资金专用账户中。账户注销后,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针对“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新设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9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