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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微微电: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6

赛微微电: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88325        证券简称:赛微微电      公告编号:2024-028
              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股份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和/或向激励对象
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120 万股。

  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20 万股(以下简称“本次授予”),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8,333.0927 万股的 1.44%。
    一、本股权激励计划目的及其他股权激励计划

  (一)本激励计划的目的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激励计划。

  (二)其他股权激励计划

  截至本激励计划公告日,本公司同时正在实施 2020 年度期权激励计划和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具体情况如下:
  2020 年度期权激励计划为公司上市前制定、上市后实施的期权激励计划。截至本激励计划公告日,2020 年度期权激励计划已授予激励对象 818.1818 万份激励期权,其中已行权的期权数量为 333.0927 万份,剩余 485.0890 万份激励期权的尚未行权。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5 日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
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议案。截至本激励计划公告日,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激励对象 33.00万股限制性股票;其中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拟归属数量为13.20万股限制性股票,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尚未完成归属。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议案。截至本激励计划公告日,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激励对象 58.85 万股限制性股票,已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尚未归属。

  本激励计划与正在实施的 2020 年度期权激励计划、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系公司基于不同发展阶段所制定的员工激励机制,各期激励计划相互独立,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一)股权激励方式

  本激励计划采用的激励工具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二)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和/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公司第一期回购计划于 2023 年 7 月 3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
议审议,会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5 元/股(含),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超募资金,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 个月内。

  公司第二期回购计划于 2024 年 1 月 24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
议审议,会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5 元/股(含),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超募资金,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 个月内。

  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公司于第一期回购计划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349,835 股,占公司总股本83,330,927 股的比例为 1.6198%;第一期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40.24 元/股,最低价为 28.48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9,907,404.92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公司于第二期回购计划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266,352 股,占公司总股本 83,330,927股的比例为 1.5197%;第二期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30.41 元/股,最低价为 18.61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1,270,911.32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权益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2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8,333.0927 万股的 1.44%。

    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
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赵建华先生及葛伟国先生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数量累计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激励计划向赵建华先生和葛伟国先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需经公司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之后方可实施。除赵建华先生和葛伟国先生外的其他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

    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前,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归属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做相应的调整。

    四、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核心骨干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以及外籍员工)。

  (二)激励对象范围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 40 人,约占公司员工总人数 166 人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 24.10%,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核心技术人员以及核心骨干人员。

  以上激励对象中,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股东大会选举或董事会聘任。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时与公司(含分、子公司)存在聘用关系、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

 华先生和葛伟国先生。蒋燕波先生、赵建华先生和葛伟国先生均为公司的创始团 队成员和核心管理人员,于公司战略规划、经营管理等发挥重要、积极的作用。 公司将三人纳入本激励计划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符合《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三)激励对象的核实

    1、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在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 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

    2、公司监事会将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并在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 说明。经公司董事会调整的激励对象名单亦应经公司监事会核实。

    (四)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1、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限制 占授予限制性 占本激励计划公
 姓名  国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股票总数  告日股本总额的
                                          (万股)    的比例        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蒋燕波 中国          董事长、总经理      10.00      8.33%        0.12%

 赵建华 中国 董事、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12.00      10.00%        0.14%

 葛伟国 中国          董事、副总经理      10.00      8.33%        0.12%

 朱炜礼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5.40      4.50%        0.06%

 杨健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5.10      4.25%        0.06%

                    小计                  42.50      35.42%        0.51%

二、其他激励对象

            核心骨干人员(35 人)          77.50      64.58%        0.93%

                合计(40 人)              120.00      100%        1.44%

    注: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激励 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2、除赵建华先生和葛伟国先生外的其他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 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
    3、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董事蒋燕波先生、赵建华先生和葛伟国
先生;除此之外,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其他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外籍员工。

  4、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2、相关说明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赵建华先生 12 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14%;公司 2020 年度期权激励计划已授予赵建华先生 147.2813 万份股票期权,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77%;两期权益数量累计超过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本激励计划拟授予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葛伟国先生 10 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12%;公司 2020 年度期权激励计划已授予葛伟国先生 85.0090 万份股票期权,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2%;两期权益数量累计超过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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