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09 证券简称:恒誉环保 公告编号:2025-004
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 股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88 元(含税),本年度不进行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 4 月修
订)》(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2.9.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 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4 年度实现归属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7,421,581.98 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可供
分配利润为 198,243,733.22 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88 元(含税)。截至 2024 年 4 月 29 日,公司
总股本为 80,010,733 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 609,464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6,987,311.67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归属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40.11%。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 609,464 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的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 2024 年度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6,987,311.67 7,304,916.75 5,875,693.91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2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7,421,581.98 18,146,835.11 14,627,504.28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198,243,733.22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20,167,922.33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 0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16,731,973.79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 20,167,922.33
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 是
购注销总额(D)是否低于3000万元
现金分红比例(%) 120.54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30% 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金额
34,941,984.23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金额 否
是否在3亿元以上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营业收入(元) 484,158,434.96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占累 7.22
计营业收入比例(%)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占累 否
计营业收入比例(H)是否在15%以上
是否触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否
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
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全体董事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及发展战略,既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也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2024 年 11 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 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