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07 证券简称:中润光学 公告编号:2026-010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名称:高端光学镜头智能制造项目、高端光学镜头研发中心升级项目
本次节余金额为 820.65 万元(截至 2026 年 3 月 24 日,含扣除手续费后
的利息收入、理财收益、尚未支付的款项,实际金额以当日专户余额为准),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将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发行名称 2023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总额 525,360,000.00元
募集资金净额 446,170,139.01元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3年2月10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12月5日签发的《关于同意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064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2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3.8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5,36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9,189,860.9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46,170,139.01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2月10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47号)。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且已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投资规模 拟使用募集资金
1 高端光学镜头智能制造项目 26,897.43 26,897.43
2 高端光学镜头研发中心升级项目 5,629.24 5,629.24
3 补充流动资金 8,000.00 8,000.00
合计 40,526.67 40,526.67
三、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一)本次拟结项的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截至2026年3月24日,公司募投项目“高端光学镜头智能制造项目”、“高端光学镜头研发中心升级项目”均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结项,本次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 已签订合同 利息及现 节余募集资金
结项名 结项 承诺使用 实际使用 待支付款项 金管理收 金额(万元)
称 时间 金额 金额 金额(万元) 益净额 (E=A-B-C+D)
(万元)A (万元)B (C) (万元)D
高端光 2026
学镜头 年 3 月 26,897.43 25,210.79 3,718.42 2,036.58 4.80
智能制 24 日
造项目
高端光
学镜头 2026
研发中 年 3 月 5,629.24 4,477.07 336.32 - 815.85
心升级 24 日
项目
节余募集资金合 820.65
计金额(万元)
节余募集资金使 待所有待付款项全部结清后,公司将在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用用途及相应金 动资金事项经审议通过后,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的节余资金转入公
额 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
注1:“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净额”为截至2026年3月24日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注2:“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为截至2026年3月24日的节余金额,上述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为预计金额,未包含尚未到期的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且已签订合同但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及质保金等可能因最终结算金额变化而有所调整。
注3:上述“已签订合同待支付款项”包括尚需支付的合同尾款、质保金以及人员工资等,最终以实际
支付金额为准。
注4:上述表格数据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造成。
四、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节约及有效的原则,严格管控项目建设成本费用支出,加强项目建设的管理和监督,并结合自身技术优势和经验优化方案,合理地降低项目成本和费用等投资金额,导致募集资金形成一定节余。
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对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上述因素叠加使得本项目在达到预定建设目标的同时,仍有部分节余募集资金。
五、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后,公司将继续保留募投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严格按照相关合同约定,在满足付款条件时,通过专用账户支付项目尾款等款项。公司将严格遵守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对账户资金进行存放和管理,直至相关合同尾款全部支付完毕。
鉴于募投项目尚有部分工程施工合同尾款、质保金以及设备采购合同质保金等款项尚未支付,且支付周期较长,公司拟在过渡期内继续对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的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将所获得的收益部分或全部用于前述款项的支付。
待所有待付款项全部结清后,公司将在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经审议通过后,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的节余资金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节余资金转出后,公司将按规定办理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销户手续,届时,公司与保荐机构及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也将一并终止。
六、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募投项目“高端光学镜头智能制造项目”及“高端光学镜头研发中心升级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七、审议程序及保荐机构意见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3 日及 2026 年 3 月 27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募投项目“高端光学镜头智能制造项目”及“高端光学镜头研发中心升级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该事项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