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86 证券简称:敏芯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4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将本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3 年 11 月 7 日出具《关于同意苏州敏芯微电子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504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294,962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26,199,960.38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131,524.77 元(不含增值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23,068,435.61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后,出具了“天健验〔2023〕629 号”的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 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12,306.84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 B1 2,446.33
利息收入净额及理财产 B2 227.23
品收益
项目投入 C1 727.74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及理财产
品收益 C2 105.78
项目投入 D1=B1+C1 3,174.07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及理财产
品收益 D2=B2+C2 333.01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9,465.78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9,465.78
差异 G=E-F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了《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
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募集资金投向
的变更、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公司与保荐机构以及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
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昆山灵科传感技术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以及宁
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
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
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 2023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 3 个募集资金
专户,2 个结构性存款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本公司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86021110000074063 8,239.63 募集资金户
本公司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86021110000076100 44,941,491.15 募集资金户
昆山灵科公司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86021110000080037 9,708,074.03 募集资金户
本公司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86023000001069022 10,000,000.00 结构性存款
昆山灵科公司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86023000001116138 30,000,000.00 结构性存款
合 计 94,657,804.81
三、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 年 12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
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470,561.29 元(不
含增值税)。置换先期支付发行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自筹资金实际投入金额 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 47.06 47.06
合 计 47.06 47.06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4 年 11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
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最高不
超过人民币 9,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保本理财、
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类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
目的的投资行为,投资产品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以上资金额度自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
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行使决策权。
本期 2025 年半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购买及赎回理财产品(含结构
性存款和大额存单)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受托方 产品名称 购买金额 本年 是否 期末余
收益 赎回 额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单位结构性存款 7202407707 3,000.00 38.84 是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单位结构性存款 7202407890 1,500.00 15.31 是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单位结构性存款 7202408208 4,000.00 38.28 是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单位结构性存款 7202507149 3,000.00 12.39 是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单位结构性存款 7202507443 1,000.00 否 1,000.00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单位结构性存款 7202507550 3,000.00 否 3,000.00
合 计 15,500.00 104.81 4,000.00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