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86 证券简称:敏芯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9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将本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64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3,300,000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62.6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33,511,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01,190,067.6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32,320,932.40 元。
截至 2020 年 8 月 4 日,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审验后,出具了“天健验〔2020〕298 号”的验资报告。
2、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3 年 11 月 7 日出具《关于同意苏州敏芯微电
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504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 2,294,962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26,199,960.38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3,131,524.77 元(不含增值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3,068,435.61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后,出具了“天健验〔2023〕629 号”的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73,232.09
项目投入 B1 74,035.22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及理财产 B2 2,071.85
品收益
项目投入 C1 410.00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及理财产 C2 7.43
品收益
项目投入 D1=B1+C1 74,445.22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及理财产 D2=B2+C2 2,079.28
品收益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866.15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0
差异 G=E-F 866.15
注:差异系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866.15 万元。
2、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12,306.84
项目投入 B1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及理财产 B2 1.25
品收益
项目投入 C1 2,446.33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及理财产 C2 225.98
品收益
项目投入 D1=B1+C1 2,446.33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及理财产 D2=B2+C2 227.23
品收益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10,087.74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10,087.74
差异 G=E-F 0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募集资金投向的变更、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于2020年8月4日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20年9月24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昆山灵科传感技术有限公司、苏州德斯倍电子有限公司分别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及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三方监管协议和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公司与保荐机构以及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昆山灵科传感技术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以及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 2020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均
已销户。
2、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 2023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 3 个募集资
金专户,3 个结构性存款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本公司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86021110000074063 8,235.76 募集资金户
本公司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86021110000076100 6,305,533.70 募集资金户
昆山灵科公司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86021110000080037 9,563,588.77 募集资金户
本公司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86023000000627127 15,000,000.00 结构性存款
本公司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86023000000862112 40,000,000.00 结构性存款
昆山灵科公司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86023000000490047 30,000,000.00 结构性存款
合 计 100,877,358.23
三、2024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2《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20 年 10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06,629,151.43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
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6,239,166.82 元置换已从自有资金账户支付的发行费用
(不含增值税)。
(1)置换先期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