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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芯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5-08-27


证券代码:688262        证券简称:国芯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7
            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保证人”)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 10:
00 在苏州市高新区汾湖路 99 号狮山总部经济中心 1 号楼 17 层会议室举行。本
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5 年 8 月 15 日通过电子邮件及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
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郑茳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
司法定代表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第八条规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董事长郑茳先生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并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将尽快完成工商登记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选举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公告》。

  (二)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
子公司提供和取消部分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上
海领晶量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领晶”)、天津国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国芯”)与台湾积体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积电”)
的业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均分别为不高于 990 万美元(按照 2025 年 8 月 25
日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 1 美元对人民币 7.1161 元折算,合计人
民币为 7,044.939 万元),担保总金额为不高于 1,980 万美元(按照 2025 年 8
月 25 日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 1 美元对人民币 7.1161 元折算,合
计人民币为 14,089.878 万元)。担保范围包括主债务人(被担保对象上海领晶、天津国芯合称或分别称为“主债务人”)所应给付予台积电的本债务;主债务人因迟延给付本债务所生的迟延利息;主债务人所应给付予台积电的违约金、损害赔偿等;台积电实现完整取得本债务的相关费用(例如律师费、强制执行费用等);保证人为主债务人担保的额度上限分别为 9,900,000 美元。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间为主债务人订购台积电制造服务的每笔本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同时,根据经营需要并经过台积电同意,董事会同意取消公司于 2023 年2 月 24 日由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的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国芯、广州领芯科技有限公司与台积电的业务提供金额不高于 990 万美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前述担保事项的效力终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和取消部分担保的公告》。

  (三)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2025 年半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25 年半年度报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四)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关于 2025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
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均按照 2025 年 4 月 27 日发布的公司《关于公司 2024 年
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暨 2025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为目标进行了相关工作的评估,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2025 年上半年具体举措实施情况。公司将坚守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树立良好市场形象,助力市场信心提振、资本市场稳定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基于对公司未来增长潜力与内在价值所抱持的信心,继续践行下半年的行动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 2025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五)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