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51 证券简称:井松智能 公告编号:2025-008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5 年中期分红
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 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提高投资者获得感,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授权范围内制定并实施公司 2025 年中期分红方案,具体安排如下:
一、2025 年中期分红安排:
1、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为:
(1)公司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亦为正数;
(2)公司的现金流能够满足正常经营活动及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
2、中期现金分红金额上限:以当期总股本为基数,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30%。
3、中期分红的授权:为简化分红程序,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1)授权内容: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上述中期分红条件、上限限制的前提下,论证、制定并实施公司 2025 年度中期分红方案。
(2)授权期限:自本议案经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
二、相关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5 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1、2025 年中期分红安排尚需提交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需满
足当期分红条件方可执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2025 年中期分红安排中涉及的任何未来计划等前瞻性的陈述及预期,均系公司根据现阶段情况而制定的安排,该等陈述及预期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任何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