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芯导科技: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5-08-27


证券代码:688230        证券简称:芯导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4
        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基本情况

    投资金额        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含本数)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或存
    投资种类        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
                      额存单、收益凭证等)

    资金来源        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
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特别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二)投资金额

  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投资额度。
  (三)资金来源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并确保资金安全。

  1、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364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500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34.8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2,215.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9,166.13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83,048.87 万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 138,672.87 万元。前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全部到位,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1]44197 号《验
资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万元)      (万元)

    1  高性能分立功率器件开发和升级      13,861.00        13,861.00

    2  高性能数模混合电源管理芯片开发及  12,465.00        12,465.00

        产业化

    3  硅基氮化镓高电子迁移率功率器件开    7,962.00        7,962.00

        发项目

    4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0,088.00        10,088.00

                  合 计                  44,376.00        44,376.00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标的。

  在额度范围和投资期限内,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此次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以及组织现金管理相关事项的实施,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具体事项由财务部负责实施。

  (五)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六)收益分配方式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二、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事项的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
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及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保障资金安全,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3、公司内审部负责对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
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结合所购买理财产品的性质,进行相应会计处理。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实施;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通过开展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