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20 证券简称:翱捷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2
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改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 年 4 月 25 日召开了第一
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 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一、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的相关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核发《关于同意翱捷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936 号)。公
司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4,183.0089万股并上市。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37,647.08万股增加至41,830.0889 万股,注
册资本由人民币37,647.08 万元增加至人民币41,830.0889万元。同时,公司类型
由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未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
上市),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二、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鉴
于上述公司总股本和注册资本的变更,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拟将现行《翱捷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草案)》”)名称
变更为《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对其
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办理工商变更。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1. 第三条 公司于【 】年【 】月【 】日经 第三条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经中国
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于【 】年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 】月【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首次向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 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183.0089
同意注册决定,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 万股,于 2022 年 01 月 14 日在上海证券
民币普通股【 】万股,于【 】年【 】 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月【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
2.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7,647.08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 41,830.0889 万元。
3. 无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
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
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4.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股,均为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普通股。 41,830.0889 万股,均为普通股。
5. 第二十六条 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 第二十七条 公司的股份可以依法转
让。 让。
6. 第二十九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第三十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将 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将
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 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
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个月内又买入, 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
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 者在卖出后 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
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 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
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5%以 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购入
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 6个月时间 包销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5%以上股份
限制。 的,以及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股 的除外。
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内执行。公司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 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
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 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执 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执行
任。 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内执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
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
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执
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
任。
7.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第四十一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
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
划; 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
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 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
酬事项; 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
案、决算方案; 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
弥补亏损方案; 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
出决议; 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
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本章程; (十)修改本章程;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
所作出决议; 所作出决议;
(十二)审议批准本章程第四十一条规 (十二)审议批准本章程第四十二条规
定的担保事项; 定的担保事项;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
重大资产,涉及资产总额或者成交金额 重大资产,涉及资产总额或者成交金额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
事项; 事项;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十四)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 (十四)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
项; 项;
(十五)审议批准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 (十五)审议批准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
交易金额(公司提供担保除外)占公司 交易金额(公司提供担保除外)占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 1%以上的 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 1%以上的
交易,且超过 3,000 万元; 交易,且超过 3,000 万元;
(十六)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六)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
(十七)根据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 计划;
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十七)根据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
审议批准收购本公司股份方案; 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十八)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审议批准收购本公司股份方案;
章、规范性文件或者本章程规定应当由 (十八)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公司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章、规范性文件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
《公司法》规定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法定 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其 《公司法》规定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法定
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股东大会授权 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其
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其他 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股东大会授权
职权的,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 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其他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