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11 证券简称:中科微至 公告编号:2026-001
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股权激励方式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股票期权
□其他
√发行股份
股份来源 √回购股份
□其他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有效期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 为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
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
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84个月。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权益数量 202.70万股(份)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权益数量 1.54%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是,预留数量40.00万股(份);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预留 占本股权激励拟授予权益比例19.73%
□否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权益 162.70万股(份)
数量
激励对象数量 120人
激励对象数量占员工总数比例 7.42%
√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
激励对象范围 √核心技术或业务人员
□外籍员工
√其他,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核心骨
干员工
授予价格/行权价格 16.30元/股
一、股权激励计划目的
为了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匹配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激励计划。
二、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采用的激励工具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及/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三、拟授出的权益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 202.7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13,160.8698 万股的 1.54%。其中,首次授予162.7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3,160.8698 万股的 1.24%,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80.27%;预留 40.0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3,160.8698 万股的 0.30%,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19.73%。
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20%。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
四、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二)激励对象人数/范围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计120 人,约占公司员工总数(截至 2025
年 6 月末公司员工总人数为 1,617 人)的 7.42%,包括: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二)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核心骨干员工
以上激励对象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股东会选举或者公司董事会聘
任。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公司授予权益时以及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考核期内与公司
或公司(含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下同)存在劳动合同关系。
以上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上激励对象不包含外籍员工。
董事会可在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上限内,根据授予时情况调整
实际授予数量。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在授予前离职或放弃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
事会将离职员工或放弃参与员工的限制性股票份额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调
整。
(三)激励对象获授权益的分配情况
(四)序 获授的权益 占授予权益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
号 姓名 国籍 职务 数量(万股/ 总数的比例 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万份) (%) (%)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姚益 中国 董事、总经理、
1 财务总监 7.20 3.55 0.05
2 柯丽 中国 副总经理 7.20 3.55 0.05
3 符裕 中国 董事 7.20 3.55 0.05
4 杜薇 中国 职工代表董事 1.00 0.49 0.008
5 刘宇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1.50 0.74 0.01
6 王毅枫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1.50 0.74 0.01
7 王曦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1.50 0.74 0.01
二、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员工
(共 113 人) 135.60 66.90 1.03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 162.70 80.27 1.24
三、预留部分 40.00 19.73 0.30
合计 202.70 100.00 1.54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数均未超过公司
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会审
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2、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3、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
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
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应当在召开股东会
前,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应当对股权激励名单进行审核,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公
司应当在股东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五日披露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
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五、授予价格、行权价格及确定方法
授予价格/行权价格 16.30 元/股
前 1 个交易日均价,31.83 元/股
授予价格的确定方式 前 20 个交易日均价,30.54 元/股
前 60 个交易日均价,31.12 元/股
前 120 个交易日均价,32.52 元/股
六、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时间安排
(一)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
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84 个月。
(二)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日期及期限
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在 60 日内按相关规定召开董
事会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并完成公告等相关程序。公司未能在 60 日内完成上
述工作的,应当及时披露不能完成的原因,并宣告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授予日
在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确定,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
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认。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 15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15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