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97 证券简称:首药控股 公告编号:2025-020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药控股”或“公司”)董事会对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1月28日作出的《关于同意首药控股
(北京)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58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7,18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39.90元(人民币,下同),募集资金总额为1,483,482,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累计发生的其他相关发行费用(共计109,727,979.48元,不含税,含发行前已计入损益金额5,084,905.69元)后,不考虑发行前已计入损益的金额,募集资金余额为1,378,838,926.21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3月18日出具了天健验〔2022〕90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102,682,065.36元,其中以前年度累计使用募集资金999,318,542.09元(包括置换预先投入金额),2025年半年度公司募集项目投入募集资金103,363,523.27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17,222,792.82元。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募集资金总额 1,483,482,000.00
减:相关发行费用 104,643,073.79
募集资金余额 1,378,838,926.21
减:累计使用金额(包括置换预先投入金额) 1,102,682,065.36
其中:首药控股创新药研发项目 653,160,459.45
首药控股新药研发与产业化基地 19,762,120.00
补充流动资金 429,759,485.91
减:期末用于现金管理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300,000,000.00
加: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理财收益 23,548,383.73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17,517,548.24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17,222,792.82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监督等方面均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亦庄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亦庄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知春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均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存款方式 余额(元)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10944763710808 活期 17,222,792.82
北京亦庄支行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291000002454736 活期 0.00
北京亦庄支行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276000001112977 活期 0.00
北京知春支行
合计 / / 17,222,792.82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
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1,714.02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
自筹资金。上述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
《关于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
告》(天健审〔2022〕1526号)。
公司于2025年6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
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鉴于在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公司存在以自有资金
先行支付募投项目的部分款项,后续再由募集资金专户等额划转资金至公司基
本存款账户或一般户进行置换的客观实际需求,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募
投项目实施效率,董事会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拟以自有资金先行支付
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费用,每月统计归集以自有资金支付的募投项目款项金
额,并定期在履行内部程序后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相应款项等额置换公司以自
有资金已支付的款项,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已使用资金。详细情
况请参见公司于2025年6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
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
售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及其他投资产品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含)内有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6.0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及其他投资产品等),并同意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含)内有效。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及其他投资产品等),并同意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含)内有效。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闲置资金理财投资额度及投资范围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及募投项目有序推进、并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6.0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及其他投资产品等),并同意在上述
额度范围内,资金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2024年4月26日起12个月(含)内
有效。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首
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闲置资金理财投资额度及投资范围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4-023)。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
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金融机构销售的
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及其他投资产品
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本次年度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公告编号:2025-008)。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