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91 证券简称:智洋创新 公告编号:2025-018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
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4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96 名、注册会计师 2,498 名、从业人员
总数 10,021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743 名。
立信 2024 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7.48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6.72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15.05 亿元。
2024 年度立信为 693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主要行业:制造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房地产业及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审计收费总额8.54 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56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4 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71 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
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诉讼(仲 诉讼(仲裁)
起诉(仲裁)人 被诉(被仲裁)人 诉讼(仲裁)结果
裁)事件 金额
部分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
纷为由对金亚科技、立信所提起民事
诉讼。根据有权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
金亚科技、周旭辉、立 判决,金亚科技对投资者损失的
投资者 2014 年报 尚余 500 多万
信 12.29%部分承担赔偿责任,立信所承
担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足
以覆盖赔偿金额,目前生效判决均已
履行。
部分投资者以保千里 2015 年年度报
告;2016 年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
2017 年半年度报告以及临时公告存
在证券虚假陈述为由对保千里、立
信、银信评估、东北证券提起民事诉
讼。立信未受到行政处罚,但有权人
2015 年重 民法院判令立信对保千里在 2016 年
保千里、东北证券、银 组、2015 12 月 30 日至 2017 年 12 月 29 日期间
投资者 1,096 万元 因虚假陈述行为对保千里所负债务
信评估、立信等 年报、
2016 年报 的 15%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目前
胜诉投资者对立信申请执行,法院受
理后从事务所账户中扣划执行款项。
立信账户中资金足以支付投资者的
执行款项,并且立信购买了足额的会
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足以有效
化解执业诉讼风险,确保生效法律文
书均能有效执行。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 5 次、监督管理措施 43
次、自律监管措施 4 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 131 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开始从事上
注册会计师 开始在本所 开始为本公司提供
项目 姓名 市公司审计
执业时间 执业时间 审计服务时间
时间
项目合伙人 崔松 2003 年 2002 年 2013 年 2024 年
签字注册会计师 代华威 2021 年 2019 年 2021 年 2021 年
质量控制复核人 龙勇 1999 年 2008 年 2012 年 2024 年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崔松,2003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 年开始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7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代华威,202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
201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 年开始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执业,2019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3 家上市公司审计
报告。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龙勇,199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开始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业,2024 年起担任本公司审计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担任 10 家上市公司审
计质量控制复核人。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
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
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
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
机构应尽的职责。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将续聘立信为公司 2025 年度
审计机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全体董事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