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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洋创新: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29

智洋创新: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88191      证券简称:智洋创新        公告编号:2023-059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召开
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收益凭证等),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及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节省财务费用,更好地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全体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收益凭证等)。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以及受发行主体等原因可能导致的本金受损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规模大、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相关审议程序

  2023 年 8 月 2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协定存款、
收益凭证等),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收益凭证等),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所需资金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收益凭证等),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利用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 4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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