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90 证券简称:云路股份
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零二五年十二月
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目录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5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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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以及《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云路股份”)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之前,会议登记应当终止。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原则上不超过 5 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一、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二、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
十三、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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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2025 年 12 月 22 日 14 点 30 分
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召开方式:现场结合网络
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雷日赣先生
与会人员: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见证律师出席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介绍会议议程及会议须知;
三、报告现场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人数及其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数量;
四、介绍到会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列席会议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以及其他人员;
五、推选本次会议计票人、监票人;
六、与会股东逐项审议以下议案: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 √
分制度的议案》
2 《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
3 《关于续聘 2025 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4 《关于 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累积投票议案
5.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应选董事(1)人
5.01 《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 √
案》
6.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独立董事(1)人
6.01 《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 √
案》
七、股东发言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提问;
八、现场投票表决;
九、统计表决结果;
十、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
十一、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签署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
十三、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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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符合对上市公司的规范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根据 2024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与监事,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并相应修订《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公司部分治理制度。
序号 名称 变更情况 是否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1 《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 修订 是
公司章程》
2 《股东会议事规则》 修订 是
3 《董事会议事规则》 修订 是
4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修订 是
5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修订 是
6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修订 是
7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修订 是
8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修订 是
9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修订 是
本议案已经 2025 年 12 月 5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
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制度全文已于 2025 年 12 月 6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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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二:《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规范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流程,确保选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提升审计工作质量,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规定,公司拟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制度全文已于 2025 年 12 月 6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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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三:《关于续聘 2025 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诚信状况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其作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遵循了客观、独立的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为确保审计工作的一致性、延续性,公司拟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6 日披露
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 2025 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 2025 年 12 月 5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
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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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四:《关于 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前三季度净利润为人民币 24,980.86 万元。经
董事会决议,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00 元(含税),截至 2025 年 12
月 5 日,公司总股本 12,000 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6,000.00 万元
(含税)。2025 年度,公司已实施中期分红 3,600.00 万元,本次实施后,2025
年度累计分红金额合计 9,600.00 万元,占公司 2025 年前三季度净利润的 38.43%。
本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已于 2025 年 12 月 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
于 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如在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