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85 证券简称:康希诺 公告编号:2025-031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
关于注销回购 A 股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2025 年 10 月 23 日,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 2025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A 股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以及《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对于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的,应当在回购实施完成后三年内按照依法披露的用途进行转让,未按照披露用途转让的,应当在三年期限届满前注销。
鉴于公司在三年期限届满前未将全部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拟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对应的 406,098 股股票全部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后,公司总股本将由目前的 247,449,899 股(其中 A 股
114,778,999 股,H 股 132,670,900 股)相应减少至 247,043,801 股(其中 A 股 114,372,901
股,H 股 132,670,900 股),公司的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 247,449,899 元减至人民币
247,043,801 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注销回购 A 股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二、需债权人知悉的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递交或邮寄方式申报,进行债权申报的债权人请先致电公司相关联系人进行确认,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自 2025 年 10 月 24 日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工作日 9:00-17:00)
2、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南大街 185 号西区生物医药园融生大厦
3、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4、电话:022-58213766
5、邮政编码:300457
以现场方式申报的,接待时间为工作日 9:00-17:00;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签收日为准,请注明“债权申报”字样。
特此公告。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