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84 证券简称:ST 帕瓦 公告编号:2025-076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规定,浙江帕瓦新 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37号),公司由主承销商海通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股票3,359.4557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51.88元,共计募集资金为174,288.56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2,234.99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62,053.57万元,已 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9月14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 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 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540.57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 为159,513.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483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序号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159,513.00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 B1 113,995.21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B2 5,144.00
超募资金回购股票 B3 2,000.00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B4 15,000.00
金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B5 10,768.13
金
利息收入净额 B6 4,564.82
项目投入 C1 600.00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C2
超募资金回购股票 C3 1,000.00
本期发生额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C4
金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C5
金
利息收入净额 C6 160.52
项目投入 D1=B1+C1 114,595.21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D2=B2+C2 5,144.00
超募资金回购股票 D3=B3+C3 3,000.00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D4=B4+C4
金 15,000.00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D5=B5+C5
金 10,768.13
利息收入净额 D6=B6+C6 4,725.34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D3-D4-
D5+D6 15,731.00
期末购买大额存单余额 F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G 15,731.00
差异 J=E-F-G -
注:上表总数与总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监督等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报告期内,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
的存放、使用、管理均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规定的情形。
2022 年 9 月,公司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绍兴诸暨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城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诸暨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
省分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2 年 12 月,公司及
全资子公司帕瓦(兰溪)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溪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共同签订
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
存在重大差异。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上述监管协议履行正常。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注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 359000100100699394 6,055,558.35 募集资金专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溪支行 374082041658 58,411,109.12 募集资金专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营 393582050652 92,843,269.76 募集资金专户
业部
合 计 157,309,937.23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5年1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日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2025年6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日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同时,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开立募集资金补流专项账户,用于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管理,并与募集资金补流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计划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27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实施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