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灿勤科技:江苏灿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4

灿勤科技:江苏灿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88182        证券简称:灿勤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7

              江苏灿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灿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灿勤科技”)于 2024年
4月2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拟新增控股子公司苏州拓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拓瓷科技”)、苏州频普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频普半导体”)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新建灿勤科技园项目”的实施主体。除前述新增实施主体外,公司募投项目其他内容均不发生变更。公司监事会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同意江苏灿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231 号),灿勤科技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0,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 10.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50,0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75,734,004.80 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74,265,995.20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按规定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保证募集资金监管的有效实施。

  根据《江苏灿勤科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将计划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1  扩建 5G 通信用陶瓷介质滤波器项目                    15,566.69

  2        新建灿勤科技园项目【注】                        81,859.91

                  合计                                    97,426.60

  注:公司于 2023 年 8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
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月 30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灿勤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及 2023 年 9 月 16 日刊登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灿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二、增加募投项目主体的情况

  公司的募投项目“新建灿勤科技园项目”包含三个子项目:介质波导滤波器产能扩张项目、新建 HTCC、LTCC 产品线项目、新建电子陶瓷研究院项目,
其中子项目“新建 HTCC、LTCC 产品线项目”为该募投项目的一期工程,部分
厂房已转为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新建
灿勒科技园项目”及子项目“新建 HTCC、LTCC 产品线项目”具体投入和使用情况如下:

                            拟投入募集  已投入募集  已投入占计划投
        项目名称          资金金额    资金金额  入募集资金额的
                            (万元)    (万元)      百分比(%)

 新建灿勤科技园                81,859.91    23,560.25          28.78

        其中:子项目“新建    24,463.24    16,401.14          67.04
 HTCC、LTCC 产品线项目”

  灿勤科技除了自有 HTCC 产品线,同时设立控股子公司拓瓷科技、频普半导体,主要布局 HTCC 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两家子公司从事的业务与公司 HTCC 产品线有充分的业务协同。

  拓瓷科技成立于 2022 年 5 月,是一家从事与金属陶瓷复合材料、多孔陶瓷
材料及相关制品的研发、生产以及销售于一身的高科技企业。报告期内,拓瓷科技生产的多孔陶瓷、铝基碳化硅、金属基陶瓷复合材料等相关产品线逐步丰富,应用于半导体散热基板、3C 终端壳体边框、新能源汽车轻量化制动系统的多款产品已完成送样工作,并取得阶段性进展。公司控股子公司频普半导体成立于 2023年 3月,专注于采用先进的半导体薄膜及 MEMS等工艺,在各种半导体晶圆及陶瓷材料上研发、生产加工高精密微电路。报告期内,频普半导体已具备薄膜电路及相关薄膜 MEMS 无源器件的批量生产能力,部分毫米波薄膜无源器件已经开始批量生产,目前开发的新一代环形器复合陶瓷基板及半导体薄膜基板,已经取得一定的客户订单。


  为了更好的发展和管理公司募投项目,满足“新建 HTCC、LTCC 产品线项目”的实际开展需要,灿勤科技本次新增控股子公司拓瓷科技、频普半导体两家公司作为募投项目“新建灿勤科技园项目”的实施主体,参与该子项目的具体实施。除前述新增实施主体外,募投项目其他内容均不发生变更。

  由于新增实施主体均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为了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规范,拓瓷科技、频普半导体将安排租赁该子项目的新建厂房,其参与本募投项目不使用募集资金,也无需单独开设募集资金专户。

  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新增前实施主体          新增后实施主体

 新建灿勤科技园项目    灿勤科技    灿勤科技、拓瓷科技、频普半导体

    三、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苏州拓瓷科技有限公司

  1、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注册地址: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金港路 266号 5 号楼

  3、注册资本:2,000 万元

  4、法定代表人:朱田中

  5、成立时间:2022 年 5 月 9日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金属基复合材料和陶瓷基复合材料销售;特种陶瓷制品制造;有色金属合金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合成材料销售;密封件销
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特种陶瓷制品销售;工业工程设计服务;电子元器件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金属陶瓷结构与功能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7、股东情况:灿勤科技持股 51.00%,党一纵持股 40.00%,宁国焕持股9.00%

  (二)苏州频普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1、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地址: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金港路 266号 2 号楼第三层

  3、注册资本:2,000 万元

  4、法定代表人:朱田中

  5、成立时间:2023 年 3 月 24日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软件开发;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新型陶瓷材料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国内贸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研发、生产加工半导体薄膜及 MEMS 工艺电路等元器件产品

  7、股东情况:灿勤科技持股65.00%,张家港杰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持股 35.00%

  四、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后募集资金专户的管理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后,拓瓷科技、频普半导体将不使用募集资金,也无需单独开设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仍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五、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将拓瓷科技、频普半导体新增为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以实施募投项目,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开展需要,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建设内容,符合募集资金使用安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 4月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议案相关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已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公司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是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作出的审慎决定,不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灿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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