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60 证券简称:步科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1
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 工商变更登记暨制定、修订及废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4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和《关于制定、修订及废止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步
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045号),同意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5 年 7 月 11 日出具
的天健验〔2025〕3-45 号《验资报告》,确认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后,公司
注册资本由 84,000,000.00 元变更为 90,832,206.00 元,公司股份总数由 84,000,000
股变更为 90,832,206 股。
二、取消监事会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由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同时《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公司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对《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中相关条款作
相应修订。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继续对公司经营、公司财务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合法合规性等事项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因本次修订所涉及的条目较多,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中,关于“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改为“股东会”,整体删除原《公司章程》中“监事”“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的表述并分别修改为审计委员会成员、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以及其他非实质性修订,如相关章节、条款及交叉引用所涉及序号根据上述内容做的相应调整等,在不涉及其他修订的前提下,不再逐项列示,具体修订内容对照详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的内容为准。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内容详见附件。
四、公司治理制度制定、修订及废止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治理制度,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切实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修订,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制定、修订及废止部分治理制度,具体如下:
序号 制度名称 变更情况 是否需要股东大会审议
1 股东会议事规则 修订 是
2 董事会议事规则 修订 是
3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修订 是
4 总经理工作细则 修订 否
5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修订 是
6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修订 是
7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修订 是
8 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修订 是
9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修订 否
10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管理 修订 否
制度
11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修订 是
12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修订 否
13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修订 否
14 年度报告制度 废止 否
15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修订 否
16 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修订 否
17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修订 否
18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修订 否
19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修订 否
20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修订 否
21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修订 否
22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修订 否
23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修订 否
24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修订 否
25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修订 否
26 内部审计制度 制定 否
27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制定 否
28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制定 否
上述制定、修订及废止部分治理制度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部分制度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订和制定的部分制度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9 月 25 日
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400 万元。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9,083.2206 万
元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
之日起三十(30)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
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
新增条款 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
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
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
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
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任。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份,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件和价格应当相同;认购人所认购的股份,每
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以人民币标明
值,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 面值,每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