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57 证券简称:松井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8
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
议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在公司行政楼四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相关
事项已于 2021 年 4 月 17 日以通讯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
际出席董事 9 人,由董事长凌云剑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此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0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同时向董事会提交了《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了《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此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0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4、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此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0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5、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此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0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此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0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7、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此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0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021 年度公司非独立董事按其在公司岗位领取薪酬,不另外领取董事薪酬;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 8 万元/年。
上述薪酬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公司董事因换届、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8、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21 年度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的薪酬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并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考核后领取。
9、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10、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1、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12、审议通过了《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报告工作规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报告工作规程》。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16、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根据《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需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
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20%的股票,授权期限自公司 2020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6.1 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和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6.2 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 元。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6.3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将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6.4 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含 35 名)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
证监会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其它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特定投资者等。控股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参与本次配售。
最终发行对象在本次发行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根据询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发行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对发行对象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次发行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6.5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采取询价发行方式,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最终发行价格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注册文件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根据本次发行申购报价情况,按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发行对象存在《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相关发行对象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询价过程,但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申购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
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 20 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6.6 发行数量
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6.7 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名下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存在《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相关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名下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6.8 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6.9 股票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6.10 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事宜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全权办理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或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适当调整、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