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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惠技术: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先惠技术: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88155          证券简称:先惠技术      公告编号:2024-014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结果

                暨股本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发行数量及价格

  1、发行数量:12,645,467 股

  2、发行价格:50.01 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632,399,804.67 元

  4、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619,672,384.67 元

    预计上市时间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先惠技术”或“发
行人”)本次发行新增股份 12,645,467 股已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在其限售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预计上市时间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届满后的转让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增加 12,645,467 股有限售条件
流通股。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实际控制人王颖琳女士、潘延庆先生仍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及监管部门审核注册批复过程

    1、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30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提请发行人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1 日召
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提请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同意将本次发行
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延长至中国证监会关于公司本次发行同意注册批复规定的有效期截止日,且经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同意将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从不超过人民币 105,000.00 万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70,000.00 万元,募集资金不足的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解决。本次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规模在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30 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1 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 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规模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3)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15 日召开了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30 日召开了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14 日召开了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延长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期限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2. 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注册过程

  2023 年 4 月 13 日,本次发行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上
海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中国证监会于 2023 年 5 月 16 日出具《关于同意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00 号),同意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本次发行情况

  1、发行股票的类型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2、发行数量

  根据公司《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计算得出,且不超过 2,280.00 万股(含 2,280.00 万股),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

  根据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
《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规模的议案》,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从不超过人民币 105,000.00 万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70,000.00 万元,募集资金不足的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解决。

  根据《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与承销方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1,399.72 万股(为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金额 70,000.00 万元除以本次发行底价 50.01 元/股),且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0,000.00 万元(含本数)。

  根据投资者认购情况,本次共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2,645,467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632,399,804.67 元,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
    3、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竞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2024 年 4 月 2 日)。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不含定
价基准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 50.01 元/股。

  发行人律师对本次发行投资者认购邀请及申购报价全过程进行见证,发行人和本次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严格按照价《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中规定的确定发行价格的原则,最终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50.01 元/股,相当于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 62.5052 元/股的 80.01%。

    4、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632,399,804.67 元,扣除发行费用 12,727,420.00 元
(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619,672,384.67 元。

    5、限售期

  发行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发行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名下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基于本次发行所取得的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限售期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若前述限售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不相符,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进行相应调整。

    6、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7、保荐人及联席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三)募集资金验资和股份登记情况

    1、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2024 年 4 月 19 日,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先惠技术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事项出具了《验资报告》(上会师报字(2024)
第 5043 号),截至 2024 年 4 月 16 日止,东兴证券已收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认购者认购资金合计人民币 632,399,804.67 元。

  2024 年 4 月 17 日,东兴证券将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后的上述认购款项的剩
余款项划转至发行人指定账户中。根据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
的《验资报告》(上会师报字(2024)第 5041 号),截至 2024 年 4 月 17 日,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2,645,467 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50.0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32,399,804.67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12,727,42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19,672,384.67 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12,645,467 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 607,026,917.67 元。

  2、股份登记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
理完毕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登记、托管及股份限售手续。

  (四)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五)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过程及发行对象合规性审核的结论
意见

  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认为:

  本次发行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及外部审批程序,本次发行的组织过程严格遵守相关法律和法规,以及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的要求;

  本次发行的竞价、定价、股票配售过程、发行股份限售期,包括认购邀请书发送对象的范围和发送过程、发送缴款通知书、缴款和验资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及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对象的确定及定价符合公平、公正原则,关于各发行对象的认购资金来源方面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符合发行人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对象不包括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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