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50 证券简称:莱特光电 公告编号:2025-051
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122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243,759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22.05元,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887,374,885.95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82,442,472.86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04,932,413.09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3月14日全部到位,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3月15日出具了中汇会验[2022]0798号《验资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免收2022年度相关费用的通知》(上证发[2022]40号)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免收沪市存量及增量上市公司2022年上市初费和上市年费。公司原扣减发行上市手续费人民币195,489.43元无需支付,调整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805,127,902.53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前次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单位: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理财产品 初始存放金额 存储余额 备注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7201007880120000 337,374,885.95 19,050,628.09 募集资金专
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 5473 户
营业部 结构性存款 - 200,000,000.00 理财专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募集资金专
司陕西自贸试验区西 129905111110330 50,000,000.00 1,559,214.70 户
安高新科技支行
中信银行西安分行营 8111701012500679 50,000,000.00 10,513,422.71 募集资金专
业部 037 户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 2000002939340007 50,000,000.00 7,817.63 募集资金专
司西安分行营业部 6393720 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6105011120630000 募集资金专
限公司西安软件新城 0190 400,000,000.00 - 户,已注销
支行
合 计 - 887,374,885.95 231,131,083.13 -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净额为805,127,902.53元。按照募集资金用途,计划用于“OLED终端材料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投资总额为805,127,902.53元。
截至2025年9月30日,实际已投入资金602,886,971.95元。《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1.项目实施期限调整
公司募投项目“OLED终端材料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原定建设期为3年,计划于2023年年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其建设期延长至2024年12月。延期原因主要系该募投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受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以及消费电子市场需求乏力,客户需求不及预期等多种因素的影响,经综合分析和审慎评估,公司根据项目执行情况及市场需求情况,审慎控制相关募集资金的投入,适当放缓了其建设进度。同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投项目的必要性及可行性进行了重新论证,认为该募投项目符合公司战略规划,项目继续实施仍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3-052)之“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继续实施的必要性及可行性”。
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地点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OLED终端材料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新增西安高新区长安通讯产业园东西五路以北公司全资子公司莱特电子现有1#厂房1层为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同意在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募投项目全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6年8月。新增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主要原因是为了优化公司内部资源配置,降低经营成本,提高整体运营及管理效率,优化生产及研发流程布局,延期的原因主要是受经济形势、行业竞争及市场需求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适当放缓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有序进行产能的规划建设,审慎控制相关募集资金的投入,采用边建设边投用原则,相关厂房等基础设施根据实际建设情况渐次投入使用。同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投项目的必要性及可行性进行了重新论证,认为该募投项目符合公司战略规划,项目继续实施仍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地点及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之“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继续实施的必要性及可行性”。
2.项目实施地点变更
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地点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募投项目“OLED终端材料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新增西安高新区长安通讯产业园东西五路以北公司全资子公司陕西莱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现有1#厂房1层为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
(二)前次募集资金项目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存在差异的情况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的差异说明(单位:万元):
投资项目 承诺募集资金 实际投入募集 差异金额 差异原因
投资总额 资金总额
OLED 终端材料研发及产业 56,364.82 36,140.73 -20,224.09 该项目仍处于
化项目 建设期
补充流动资金 24,147.97 24,147.97 - 不适用
合 计 80,512.79 60,288.70 -20,224.09
四、前次募集资金先期投入项目转让及置换情况说明
2022年4月1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7,015.11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266,981.13元(不含税)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资金置换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中汇会鉴[2022]1766号鉴证报告。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主要为了满足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需求,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但通过增加公司营运资金,提高公司资产运转能力和支付能力,提高公司经营抗风险能力,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从而间接提高公司效益。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说明
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
六、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相关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七、闲置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一)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二)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2年4月1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且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6,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023年4月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且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024年3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且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2024年4月5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025年4月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