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43 证券简称:长盈通 公告编号:2025-086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特种光纤光缆、光器件产能建设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2 年 10 月 11 日签发的证监许可
[2022]2346 号文《关于同意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353.3544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5.67 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计人民币 839,441,514.48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不含增值税)共计人民币 84,208,667.01 元后,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 755,232,847.47 元,上述资
金于 2022 年 12 月 5 日到位,业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
并出具“众环验字(2022)0110087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5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募投项目使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总投资(万 累计投入金额 计划达到预定可
序号 项目名称
元) (万元) 使用状态日期
特种光纤光缆、光器件产能
1 建设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 44,000.00 26,347.45 2025 年 12 月
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
合计 54,000.00 36,347.45 /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和原因
(一)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 调整后达到预定可使
序号 项目名称
用状态日期 用状态日期
特种光纤光缆、光器件产能建设项
1 2025 年 12 月 2026 年 12 月
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二)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稳步推进募投项目建设,结合宏观经济环境和自身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审慎规划募集资金的使用。由于上述项目工程实际建设过程中存在较多不可控因素,建设进度周期较原计划有所延长,目前已完成主体结构及幕墙装饰工程的建设,尚处于内装装修和配套设施建设准备阶段,鉴于后续工程建设的复杂性及交付竣工验收的严谨性,公司为保障项目长期安全稳定运营,在项目推进过程中严格遵循行业监管要求及内部质量控制标准,未因追求进度而简化关键流程,相关建设周期延长属于项目建设中的合理情况。
基于审慎性原则,为严格把控项目整体质量,公司根据项目实际实施进度公司经营情况及宏观环境等因素,在保持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总额、资金用途等均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拟将上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
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项目的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未发生变更,不存在变更或变相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不会对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该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的适当调整,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需要。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