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43 证券简称:长盈通 公告编号:2025-073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超额募集资金金额及使用用途: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盈通”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55,232,847.47 元,其中超募资金255,232,847.47 元。公司拟使用 50,000,000.00 元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19.59%。
公司承诺:
每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12 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审议程序简述: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346 号),长盈通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353.3544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5.67 元,募
集资金总额为 839,441,514.48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84,208,667.01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55,232,847.47 元。
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12 月 5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
况已由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已于 2022 年 12 月 5
日出具“众环验字〔2022〕0110087 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由公司分 别与各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
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具体情况详见 2022 年 12 月 9 日披露于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发行名称 2022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募集资金总额 839,441,514.48 元
募集资金净额 755,232,847.47 元
超募资金金额 255,232,847.47 元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2 年 12 月 5 日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关于变更部分 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使用超募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29),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如下 项目:
单位:万元人民币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特种光纤光缆、光器件产能建设项目及研发中心建
1 设项目 50,387.78 44,000.00
2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合计 60,387.78 54,000.00
上述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公司2025年8月28日于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63)。
二、超募资金使用安排
超募资金金额 255,232,847.47 元
前次已使用金额 162,853,678.99 元
本次使用用途及金额 ?其他,永久补充流动资金,50,000,000.00 元
注:本表中“前次已使用金额”详见公司 2025 年 8 月 28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63)。
(一)前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5月11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5,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19.59%。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以及第二届监
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4 年 6 月 24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5,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19.59%。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
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二)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
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 5,000 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19.59%。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三)相关承诺及说明
公司承诺每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12 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25年5月9日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
修订说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自 2025 年 6 月 15 日起实施,实施后
发行取得的超募资金,适用新规则;实施前已发行完成取得的超募资金,适用旧规则。公司超募资金系新规实施前发行完成取得,因此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关于超募资金的相关要求。
三、适用的审议程序及保荐人意见
(一)本次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审议程序
2025 年 10 月 2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 5,000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系满足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同意《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人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