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90 证券简称:瑞松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8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使用超募资金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计划并
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超募资金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计划并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为提高超募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将“使用超募资金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计划”的资金来源由“超募资金”调整为“先使用超募资金,超募资金不足部分用自有资金支付”;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9,250,000.00元归还银行贷款,该金额约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995%,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52号)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6,840,147股。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7.5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63,946,049.85元,坐扣承销及保荐费45,052,932.85元(其中不含税承销及保荐费为42,502,766.84元,该部分属于发行费用;税款为2,550,166.01元,该部分不属于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为418,893,117.00元,已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2月11日汇入本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另扣除前期已支付的保
荐费、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合计15,569,049.06元后,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405,874,233.9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2月12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ZC10009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40,587.42 2024 年度 2,042.15
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 总额 34,793.10
例 -
募集资金 调整后 累计 投入进度
承诺投资项目 承诺投资 投资总额 投入金额 (%) 实施状态
总额
工业机器人及
智能装备生产 14,033.91 10,430.15 10,430.15 100.00 已结项
基地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 13,469.71 13,469.71 9,328.45 69.26 2025 年 4 月
项目 结项
偿还银行借款 6,000.00 6,000.00 6,020.04 100.33 已结项
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4,000.00 4,000.00 4,021.67 100.54 已结项
项目
节余资金永久 3,603.76 4,067.79 112.88 已补流
补充流动资金
超额募集资金 3,083.80 925.00 注 1 不适用
项目
合计 37,503.62 40,587.42 34,793.10
注 1:公司于 2025 年 4 月使用超募资金 437.73 万元人民币购买高精高速并联机器人项目相
关资产。截至公告披露之日,累计投入超募资金金额为 1,362.73 万元,剩余未投向金额为1,721.07 万元(不含利息收入)。
(二)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2023 年 5 月 16 日,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
金额约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29.995%,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
2024 年 8 月 2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
募资金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以不高于评估价格且不高于 2,000 万元对外投资参股子公司武汉华锋惠众科技有限公司。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尚未实施以上超募资金投资计划。
2025 年 3 月 2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
募资金购买资产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 9,000 万日元(不含税,按照中国人民
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 2025 年 3 月 24 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 1 日元兑
0.048247 人民币元折算,折合人民币约 434.22 万元),购买 Panasonic Connect
Co.,Ltd.(中文名称:松下互联株式会社)的高精高速并联机器人项目相关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 437.73 万元人民币(扣除代扣代缴税款后,按
2025 年 4 月 9 日购汇汇率 1 日元兑 0.050842 元人民币折算)支付相关合同款,后
续拟使用超募资金约 19.85 万元人民币(按 2025 年 4 月 9 日购汇汇率 1 日元兑
0.050842 元人民币折算)支付并由公司扣税专户代扣代缴的相关税费。
三、调整超募资金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计划
2024年8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以不高于评估价格且不高于2,000万元对外投资参股子公司武汉华锋惠众科技有限公司。因双方尚未就具体投资方案达成一致意见,公司尚未实施以上超募资金投资计划。
2025年4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超募资金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计划并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为提高超募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使用超募资金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计划”的资金来源由“超募资金”调整为“先使用超募资金,超募资金不足部分用自有资金支付”。
四、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经营效益,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
以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30,838,033.95元,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9,250,000.00元归还银行贷款,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995%,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五、其他说明
本次调整使用超募资金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计划并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旨在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六、相关审议程序
2025年4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超募资金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计划并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将“使用超募资金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计划”的资金来源由“超募资金”调整为“先使用超募资金,超募资金不足部分用自有资金支付”,并使用9,250,000.00元超额募集资金归还银行贷款。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调整使用超募资金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计划并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归还银行贷款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将“使用超募资金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计划”的资金来源由“超募资金”调整为“先使用超募资金,超募资金不足部分用自有资金支付”,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使用超募资金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计划并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归还银行贷款事项旨在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监事会并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上述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使用超募资金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计划并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归还银行贷款事项无异议,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