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82 证券简称:盛美上海 公告编号:2026-008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689号)批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3,355,753股,发行价格为85.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3,685,239,005.00元, 扣除承销 商保荐及 承销费用人民币173,832,028.54元,减除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人民币30,148,456.12元(包括:审计费及验资费12,467,000.00元、律师费10,904,467.37元、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4,575,471.70元、发行手续费及材料制作费等2,201,517.05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81,258,520.34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I10561号《验资报告》。
2、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338号)核准,公司于2025
年9月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8,601,326股,发行价格为116.1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481,999,961.86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46,984,264.81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435,015,697.0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5]第ZI10808号《验资报告》。
(二)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项目 募集资金发生情况(人民币元)
2024 年募集资金结余金额 523,844,590.03
减:本报告期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71,137,816.05
减:手续费 11,256.93
加:利息收入 1,880,825.26
2025 年末募集资金结余金额 454,576,342.31
2、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项目 募集资金发生情况(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净额 4,435,015,697.05
减:本报告期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1,139,341,841.68
减:手续费 26,903.30
加:利息收入 496,355.51
2025 年末募集资金结余金额 3,296,143,307.58
注:募集资金结余金额详情见本专项报告二、(二),三、(三)及三、(四)。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已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使用以及监督等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均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制度的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1年11月,公司和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昌里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浦东开发区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东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陆家嘴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浦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淮海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北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宁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新片区分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盛帷半导体设备(上海)有限公司和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2022年10月,公司和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浦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2024年6月,公司及全资孙公司ACM RESEARCH KOREA CO., LTD.和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KB Kookmin Bank Seongnam Hi-techvalley Branch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其中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浦东开发区支行已于2023年5月15日销户,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东分行已于2023年5月22日销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新片区分行已于2024年8月23日销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陆家嘴支行已于2024年11月7日销户,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宁支行已于2024年11月28日销户,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昌里支行已于2024年12月17日销户,KB Kookmin Bank SeongnamHi-tech valley Branch已于2025年2月21日销户。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其他上述监管协议履行正常。
2、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5年9月,公司和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新片区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东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昌里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盛帷半导体设备(上海)有限公司与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上述监管协议履行正常。
(二)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开户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金额(人民币元) 备注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 121909929210918 114,032,793.43 活期存款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浦支行 97080078801900002063 50.80 活期存款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淮海支行 121909929210202 25,707.38 活期存款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北支行 216420100100156371 491,392.10 活期存款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 121938866210666 26,697.43 活期存款
合计 114,576,641.14
注:募集资金专户存放余额与实际结余募集资金余额 454,576,342.31 元差异
339,999,701.17 元,系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
90,000,000.00 元,以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 249,999,701.17
元。详见本专项报告“三、(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及“三、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开户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金额(人民币元) 备注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支行 458548927208 296,965,253.48 活期存款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 121938866210008 351,210,838.34 活期存款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新片区 1001740619300212673 74,531,993.49 活期存款
拱极路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陆家嘴支行 121909929210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