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82 证券简称:盛美上海 公告编号:2025-023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调整董事会人数
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调整董事会人数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2024年11月25日,公司完成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第一次行权,行权股票数量为2,150,269股,行权后公司总股本由436,153,563 股 增至438,303,832股。2024年12月2日,公司完成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第二次行权,行权股票数量为436,921股,行权后公司总股本由438,303,832股增至438,740,753股。2025年3月19日,公司完成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归属股票数量为2,550,435股,归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438,740,753股变更为441,291,188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11
月 27 日 、 2024 年 12 月 4 日 以 及 2025年 3 月 21 日 在 上 海证 券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综上,公司注册资本已由436,153,563元人民币变更为441,291,188元人民币,上述股份登记工作均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
二、公司董事会人数变化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董事会运作效率,完善公司治理,切实保护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现拟将董事会成员由9
人减少至6人,其中非独立董事人数由6人调整为3人,独立董事人数仍为3人。
三、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情况
根据以上情况,公司拟对《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具体修改情况如下:
修订前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436,153,563元人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441,291,188元人
民币。 民币。
第 十 八 条 公 司 已 发 行 股 份 总 数 为 第 十 八 条 公 司 已 发 行 股 份 总 数 为
436,153,563 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441,291,188 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第一百〇五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 第一百〇五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
负责。 负责。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董事会由 6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设董事长 1 人。公司董事长、执行公司 名,设董事长 1 人。公司董事长、执行公司
事务的董事由董事会选举和更换。 事务的董事由董事会选举和更换。
除上述条款修订及引用条款调整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内容不变。以上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的其他人士办理后续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公司章程》的变更、备案等相关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修订后的《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2日